3月17日,泽国镇召开“民生议事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协商会。市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叶鑫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厉小波,镇经发办相关负责人,市政协泽国镇委员联络组部分委员等参加会议。镇党委委员叶玉文主持。
市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叶鑫俊参加会议
会上,厉小波介绍泽国镇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初稿相关内容,包括出台背景、申请条件、程序、费用等。
协商建言
随后,各位政协委员畅所欲言,针对管理办法(初稿)提出相关建议。
林敬捷(市政协委员 浙江颐顿机电有限公司副总):
建议在申请对象中加入新兴产业人才,比如互联网、跨境贸易相关人才,顺应当前经济发展新趋势。
陆景亮(市政协委员 温岭市民族团结促进会副会长、温岭市新居民联谊会副会长、台州陆正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泽国制造业发达,但制造业方面的人才难以评定,建议申请对象条件向该类人才倾斜。
陈荧(市政协委员 泽国镇中心小学光明校区校长):
人才公寓租赁审批流程较长,建议缩短其审核及公示期时长,提高办事效率。
陈地树(市政协委员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
建议增加“房票”奖励,给人才提供多种租房选择,并希望能充实申请对象产业领域。
陈冬法(市政协委员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温岭市教育书法协会秘书长、泽国镇逢儒小学教师):
目前人才公寓租赁只针对企业,建议向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人才开放,同时希望面向温岭扩大申请区域范围。
叶海兵(市政协委员 万源生态有限公司行政副总兼董秘):
建议参考其他地区的政策,针对各种不同级别的人才,明确相对应的租房面积。
杨小龙(市政协委员 台州喜得宝鞋业有限公司副总):
该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3年租期略短,建议延长租期。希望申请对象可适当向市纳税二十强等荣誉企业倾斜,引入薪资评定方式。
江伟(市政协委员 浙江黄龙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建议增加人才公寓房型,比如Loft单身公寓等。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承租人进行装修,建议允许承租人申请后可进行装修。
张雨(市政协委员 温岭市快递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温岭市祥龙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建议加大人才公寓租赁的优惠力度,同时配套教育、出行等资源,更有利于泽国留住人才。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打响“泽国镇人才公寓”品牌。
叶伟伟(市政协委员 温岭市泽国四中德育主任):
建议增加人才公寓数量,将公租房和廉租房进行整合,纳入人才公寓,增加房源选择。
仇晓荃(市政协委员 泽国镇卫生院主管护师):
建议适当缩短申请对象的劳动合同时长,并对申请对象的类型设置一定比例,涵盖各方面人才。
王卓妮(市政协委员 泽国镇侨联分会主席、温岭市同心之家专职干部):
建议适当降低申请对象条件,并逐步扩大人才公寓数量,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形成稳定的租赁市场。
政府回应
镇经发办相关负责人对以上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开展回应,并给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