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政协温岭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温岭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同意方东晖、孙美玲、张富昌、莫云富、黄友君、蒋丹峰、戴曦敏同志辞去政协温岭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