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6日政协温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十二次主席会议通过,2012年4月18日政协温岭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主席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协各界别组和镇(街道)工作联络处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推动我市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温岭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政协温岭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若干意见》《政协温岭市委员会关于加强镇(街道)工作联络处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协每年组织一次先进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评选活动,对先进获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进一步调动各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注重工作实绩。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全面落实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出色完成市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年终做好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
(三)界别组至少每半年、镇(街道)工作联络处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理论学习、座谈研讨、专题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切实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并将活动情况报市政协办公室。
(四)献计出力卓有成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所提意见建议得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五)努力运用自身影响,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善于凝聚人心,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坚持以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组织开展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
(七)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提交大会发言材料1篇,以提案形式提交的建议意见,立案的件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50%,社情民意信息被录用2条以上(含2条)。
(八)宣传工作有声有色,积极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
(九)引导委员自觉遵守政协章程,切实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市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年内所联系委员没有受到本会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自报。政协各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每年年终进行自我总结、申报,填写《温岭市政协先进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自荐表》。
(二)审核。由市政协办公室对自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
(三)初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情况,各按不超过20%的比例提出初步意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专委会负责人为成员。
(四)确定。召开市政协主席会议协商确定。
第六条 表彰奖励办法
对先进获得者以市政协名义作出决定,并在每年的市政协全体会议上表彰。
第七条 本办法自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温岭市政协先进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评选实施细则
2、温岭市政协先进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自荐表
附件1
温岭市政协先进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评选实施细则
项目 |
分值 |
评选指标及分值设置 |
计划总结 |
8 |
按时上报各类计划、总结、报表得8分,未按时上报1次扣1分,未报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委员活动 |
8 |
已建立活动、学习例会制度得2分;界别组织活动满2次得6分,每少1次扣3分;镇(街道)工作联络处组织活动满4次的得6分,每少1次的扣1.5分。跨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按得分均分。 |
8 |
组织委员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及委员培训、活动,全勤得8分。未经请假每缺席1人次扣1分,经请假每缺席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专题调研 |
10 |
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按时上报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得2分,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市政协办公室得2分;撰写与上报课题相一致的调研报告得6分;当年被评为政协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有2篇及以上获奖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奖项加分。 |
视察考察 |
8 |
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考察活动,每位委员参加1次以上得8分。每少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提交提案 |
12 |
以提案形式提交的建议意见,立案的件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50%得10分,达不到的扣2分;有团体提案形式提出得2分;有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或评为优秀提案加3分。同一则提案,按最高分加分。 |
社情民意 信息 |
4 |
社情民意信息被录用2条以上(含2条)得4分,录用1条得2分,未录用不得分;被全国政协、省政协、台州市政协录用分别加8 分、6分、4分,被市政协报送至市委、市政府加2分,同时被各级录用的按最高分加分。跨单位组合撰写录用的,条数、得分均分。加分上限为8分。 |
大会发言 |
10 |
及时提交大会发言材料得5分;在全体会议上上台发言得5分,即席发言得3分,属书面交流的得3分;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另加2分。跨单位联合提交、发言的,篇数、得分均分。总得分不超过12分。 |
宣传报道 |
6 |
宣传本单位政协活动情况或委员业绩,被全国政协、省政协、台州市政协、温岭市政协网站录用的每条分别得2分、1.5分、1分、0.5分;在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杂志)、联谊报录用的每篇分别得3分、2分;被国家级、省级、台州市级、温岭市级新闻媒体(党报、电视台)录用的分别得3分、2分、1.5分、1分。以上不含转载。同时被各级录用的,按最高分得分。跨单位组合撰写录用的,按得分总值均分。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
综合评价 |
26 |
政协领导评价16分,委办负责人评价10分。 |
特色创新加分 |
10 |
发表政协理论研究文章、创新工作开展方式。由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申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给分。 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说明:
1、委员履职绩效,分别计入其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
2、市政协机关委员履职绩效不计入界别;
3、“提交提案”一项由提案委负责数据统计,其它项目由办公室通过查看市政协委员履职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审核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统计。
附件2
温岭市政协先进界别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自荐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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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联系 委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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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活动次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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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大会发言材料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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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的提案件数占委员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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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信息录用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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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成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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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奖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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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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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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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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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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