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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岭 政 协 简 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温岭市委员会(简称温岭市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一、温岭市政协的发展历程

温岭市政协成立于1956年3月,至今已历十五届。其前身是温岭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首次会议于1949年10月召开。1950年11月县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持日常会务。1954年7月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停止召开,但其常务委员会仍继续开展活动。1956年3月根据全国政协章程,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建立县政协。同月,县政协一届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听取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至此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成了历史使命。1966年4月,县政协四届一次全体会议后,因为“文化大革命”,活动中断。1980年3月县政协恢复活动,6月召开五届一次全体会议。1984年2月安排专职正副主席,7月召开六届一次全体会议。此后,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每季召开1次常委会议,每月召开1次主席会议,并形成例会制度,活动遂趋于正常。1994年3月,温岭撤县设市,县政协改称市政协。

市(县)政协成立以来,随着爱国统一战线的不断巩固和发展,政协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日臻完善。界别和委员由一届的只有14个界别63名委员,今十五届已发展到24个界别396名委员,包括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代表。政协的机构设置,由五届以前仅设秘书处,今已设置办公室和提案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市政协的制度建设从八届委员会开始进一步完善,制订了常委会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通则、提案工作办法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十五届委员会以来,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对原有的规章制度作了相应的修正和完善,制订了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委员管理办法、委员履职情况考核意见、委员提案工作办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规则、政治协商工作规程、民主监督工作规程,完善了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政协事业不断在继承中开拓,在创新中前进。

二、温岭市政协的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温岭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

三、温岭市政协工作的主要经验

温岭市政协(包括其前身温岭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已历60多个春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温岭市政协在中共温岭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的有力支持下,在各部门、镇(街道)的紧密配合下,经过历届委员会的不懈努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和特点,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政协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温岭政协履职实践被列为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课程内容。这既是长期形成的宝贵财富,也为今后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和借鉴。

(一)必须坚持政治性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首要政治前提。政协党组肩负着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责任,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党的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坚持政治性原则,就是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保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政治性原则,就是自觉把政协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政治协商议题安排,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各项履职活动,始终与党委政府合心合力合拍。坚持政治性原则,就是通过履行职能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使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必须坚持时代性原则,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科学发展是时代的要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人民政协只有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履职的重中之重,才能把握时代的主题、顺应党和人民的期待,才能有所作为。坚持时代性原则,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大局履行职能,为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坚持时代性原则,必须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特长,选择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多层次地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坚持时代性原则,必须根据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要求,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好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协商议政活动,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必须坚持人民性原则,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重大使命

人民性是政协组织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和活动之中,努力把新形势下政协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是政协组织的重要责任。坚持人民性原则,就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协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搭建结对帮扶平台,把推动解决群众思想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群众欢迎、形式多样、能见成效的为民办事活动。坚持人民性原则,就是进一步推动工作重心下移,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为各界群众通过政协实现有序政治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坚持人民性原则,就是善于通过界别渠道加强与各界群众的联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和谐。

(四)必须坚持主体性原则,把增强履职能力作为关键环节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的潜力在委员、实力在委员、活力也在委员。只有充分尊重委员主体地位,维护委员民主权利,不断强化委员责任意识,才能激发委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议政建言的主动性。坚持主体性原则,必须用实践锻炼委员,积极为委员履职提供平台,确保委员能履职、善履职、履好职。坚持主体性原则,必须用机制激励委员,健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学习培训机制、服务委员工作机制等,切实增强委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坚持主体性原则,必须用真情温暖委员,认真实施服务委员的“暖心工程”,按照“真情贴近、真诚相待、真心帮助”的原则,通过走访约谈委员、慰问委员和活跃政协文化氛围等途径,努力把政协机关打造成“委员之家”。

(五)必须坚持创新性原则,把打造特色品牌作为不竭动力

人民政协事业实现新发展,关键是要在继承中开拓,在创新中前进,推动各项工作常做常新。坚持创新性原则,就是始终保持改革创新的魄力和勇气,牢牢把握时代脉搏,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激发人民政协事业的旺盛活力。坚持创新性原则,就是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注重总结分析,深入归纳提炼,通过出台意见、制定办法、拟订规程等方式,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性规定,健全履行职能的长效机制。坚持创新性原则,就是善于借鉴先进经验,拓宽视野,启发思路,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政协工作规律,进一步丰富载体,创新平台,改进方式,竭力打造温岭政协工作特色品牌。

扬帆起航正当时,砥砺奋进硕果丰。展望未来,人民政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温岭政协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坐标定位,锚定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方位新使命,聚焦专门协商机构主责主业,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持续推进人民政协制度的创新实践,为我市以高水平治理现代化引领高质量发展汇聚智慧和力量,奋力书写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的温岭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