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试点。但随着城镇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囿于城镇传统管理方式,违章违建、生态破坏、劳动争议等城镇发展中的“通病”频发,镇域社会治理面临的难度越来越大。加快破解社会治理问题,对纵深推进基层“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着力构建高效协同的市域整体智治格局是大势所趋。
一、现存问题
(一)市镇数据壁垒有待突破。部分镇(街道)已搭建本级事件处置平台,但市级部门以数据安全、涉及隐私为由拒绝互通,仅市大数据局在物联监控方面与镇(街道)实现融合。同时,因镇(街道)各自开发系统,容易陷入“市级无归总平台,镇(街道)多套平台并行”的窘境,既浪费资源,也对未来整合带来阻力。
(二)新旧平台交叉有待理顺。全省统一使用的“基层治理四平台”,考核机制较为呆板,事件处置手段单一。不少镇(街道)只能另设数字治理平台作为“基层治理四平台”的前端进行折中处理。两个职能交叉的平台并行使用,增加基层负担。
(三)基层力量保障有待加强。受制于当前条块分割的执法体制和基层机构编制,可下沉的执法编制数量和人员力量捉襟见肘。我市除5支专业执法队外的市级部门执法力量较薄弱,执法编制人员普遍无法满足下沉需要。
(四)清单动态调整有待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需在实践中发现需求。但权力清单的调整,从法律程序上需省政府批准,程序复杂、时间长,和基层所需的灵活性、便利性存在一定内在矛盾。
(五)执法相关限制有待突破。因执法种类、人员身份、监管区域等要素限制,跨区域综合执法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受阻。因人员身份限制,市镇两级存在执法岗位混岗使用现象。
(六)审批监管衔接有待畅通。部分部门为规避责任,优化审批条件意愿不高,弱化了源头管理的职责。有的部门下放执法权后,忽视履行监管职责,增加末端执法监管的压力。
二、对策建议
(一)依托数字赋能,推进治理平台“开源破壁”。进一步开放数据互通权限、打通数据壁垒,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跨平台的数据流转,为镇(街道)治理平台增添“源头活水”。进一步整合“基层治理四平台”的相关功能,推进灵活考评机制,实现四平台与镇(街道)治理平台的数据双向互通,结合镇(街道)实践探索,丰富“基层治理四平台”的事件前端。
(二)强化市镇联动,破解镇街执法“人从哪来”。区分大小镇(街道)不同改革模式,防止“撒胡椒面”式分配执法人员,大的镇(街道)可以加大基层赋能力度,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以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而小的镇(街道)可以探索片区化管理,由市级部门设立片区中队和大的镇(街道)综合执法队联署办公,既增强大的镇(街道)执法力量,又可辐射保障周边小的镇(街道)执法工作,最大程度实现执法人员高效利用。
(三)梳理事项清单,实现市镇条块“清权明责”。推行事项准入机制。明确清单调整条件、办理程序、调整部门业务衔接和清单应用等相关事宜,保障清单具有持续的可操作性。聚焦属地管理痛点难点,在市级层面,除中央明确的五大领域专业执法队外,在发改、经信、教育、水利、自然资源等其他领域相对集中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由市级部门统一行使,实现权力事项、人员、编制更大范围内集中统筹。
(四)优化评价机制,开展部门镇街“捆绑考核”。依托镇街“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列明的部门和镇(街道)责任,对部门和镇(街道)工作协同实行捆绑考核。根据工作关联度,赋予镇(街道)对部门相应评价权。严格履职问责机制,将清单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和镇(街道)履职、监管、问责时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界别(党派)
任洲亮 新河镇党委委员 特邀界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