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笔谈]推动履职成果转化,干出政协新样子

发布日期:2019-07-31  来源:市政协办 

温岭市政协教文卫体委主任 戴宪法

履职成果转化是政协履职的“最后一公里”。正如汪洋主席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的:在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过程中,要把提质增效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各项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履职尽责更加富有实效。只有畅通这“最后一公里”,将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政协的履职工作变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事好事,才能让群众感受到政协委员的代表性和人民政协履职为民的本质特性,才能让政协委员感受到履职的成就感和获得感,才能树立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具体来说,应把握以下三方面:

一、推动履职成果转化要坚持质量导向。履职成果转化不能凭空想象,也不能信手拈来,如果不是“有据之言、务实之策”,将很难付诸实践,反而变成部门抱怨、群众失望的作秀。必须抓牢“质量”这一牛鼻子,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建议案、调研报告、民主监督建议书、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各类政协履职成果中,精心挑选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干货”,沥去泛泛而谈、不契合实际的“水分”,把真正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服务的真知灼见选出来,确保履职成果转化得“对”、“准”、“专”。

二、推动履职成果转化要强化建章立制。政协组织不是决策机关,也不是权力机构,既不能要求有关方面采纳落实履职成果,也不能诉诸法律程序强制执行。如果履职成果转化工作不能形成科学的工作机制和统一的规范标准,落实起来就容易空对空,使工作浮于表面。因此,要从政协组织的性质、特点出发,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用足用好规章制度。基层政协工作中,将上年度的重点调研课题、大会发言内容等转化为下年度的民主监督议题的做法,是灵活运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推动成果转化工作的有益实践,改善了以往一味依赖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和部门主动采纳的被动局面,有利于政协掌握履职成果转化工作的主动权。

三、推动履职成果转化要注重跟踪反馈。履职成果的转化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党委政府批示和部门文件,而要积极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和办理。要主动加强与决策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成果的落实转化进展,加大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办理落实情况,努力使履职成果落到实处,转化为党政部门的工作举措。要强化对成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除了查阅文件、听取汇报、视察考察等常用方式外,还可针对基层政协特点,采取如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市民座谈会等形式,为委员参与履职成果转化提供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载体,破解委员对履职成果放手不管、坐等结果的现象,确保履职成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