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四届温岭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9年2月24日)
颜 正 荣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四届温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提案及办理情况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界别组、委员联络组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299件。经审查,立案272件,其中集体提案92件,委员个人提案180件,立案率为91.0%。提案经合并处理后为238件,涉及经济建设类106件、政治建设类9件、文化建设类30件、社会建设类52件、生态文明建设类41件。总体来看,提案紧扣改革、发展、民生,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操作性强,集中反映了各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提案建议交办会,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明确提案办理协商要求。提案分别送交77个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其中:办理答复A类162件,占68.1%;办理答复B类73件,占30.7%;办理答复C类3件,占1.2%。去年首次推行提案领衔人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评价反馈机制,其中:认可办理落实A类164件,占68.9%;认可办理落实B类63件,占26.5%;认为办理落实C类11件,占4.6%。截至去年底,提案领衔人对提案办理答复情况进行了评价,反馈率为100%,其中表示满意的229件,基本满意的9件。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深化办理协商,提案办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落实或体现到相关政策文件、发展举措和部门工作中,在以新时代“超创干”续写“八八战略”温岭新篇章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年来,市政协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以提高提案质量和增强办理实效为着力点,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渠道,致力于实现提案工作的提质增效。
(一)瞄准提案质量,深化审查立案交办工作
常委会坚持从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不断夯实提案工作的基础。一是提案预审工作有效落实。界别组、委员联络组深入实施提案合议制和提交预审机制,引导提案者反复商讨、多方论证、集体把关,努力打造精品提案,23件意见建议在预审环节被归并撤销,有效实现提案“提质控量”。二是立案“四级审查”有机融合。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加大整合并案力度,经提案委成员分类初审、专委会分线阅审、提案委集体复审、主席会议审定,34件提案作并案处理,15件转为委员来信,4件撤案,8件不予立案。三是重点、重要提案遴选有力推进。通过专委会推荐、提案委酝酿、征求领办领导意见、主席会议研究,遴选出《关于创建“产业升级实验区”,着力推进“全域整治”的建议》等16件重点提案和《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等21件重要提案,示范引领提案质量提高。四是提案预交办和动态调整有序开展。提案委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协力加强提案交办研究,增进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商,交办会前通过网络实行提案预交办,交办会后实行承办主体调整集体复议,提高了提案交办的准确性。
(二)盯牢办理质量,强化提案协商落实举措
常委会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搭建交流平台,规范协商程序,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提案常态化。市委、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16件重点提案,分别牵头召开提案办理面商会、汇报会,组织承办单位和提案人开展协商沟通,加强办理工作指导协调,促进了提案建议的转化运用,提升了提案协商办理的层次和影响力。市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以及重点提案内容媒体公开、办理结果社会公示等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协商“三见面”程序化。各承办单位通过制定提案办理责任清单、优化办理协商流程、纳入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有效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前协商计划、办理中沟通情况、办理后征求意见等具体要求,加强与提案者交流互动,充分了解提案意图,共商解决问题办法,提案办理直接面商率达96.5%。三是专题类提案集中面商系列化。关切民生热点,筛选确定乡村振兴、交通治堵、公厕革命、消防安全、养老服务等10个专题,商请承办单位开展集中面商,汇聚主办、协办单位会商合力,促进各方共识有效达成。围绕省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部署,组织25名委员与9个承办单位,就“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专题的17件提案开展集中办理面商,促进提案协商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协力助推环境革命。四是提案办理督查评议工作精准化。政协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提案委召开工作交流会听取21个承办单位办理情况通报,深入跟踪了解提案办理成效,推动不满意件“二次办理”工作。探索政协常委会会议民主评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落实自查评估、调研督查、办理述责、民主测评等配套措施,推动承办单位健全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成效。
(三)锚定服务质量,优化提案工作制度体系
常委会积极探索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路、方法和途径,不断推进提案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加强提案征集指导。向社会、部门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编写《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增强提案选题的针对性。召开提案线索征集交流会,邀请党政部门领导通报工作思路,加强信息沟通,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指导界别组、委员联络组及时将专题调研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大会发言等履职成果转化为提案,提高提案建言的深度。二是加强办理机制建设。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健全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列为民主法制改革内容的部署,切实加强提案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提案办理协商实施细则》,明确了提案提出、审查立案、提案交办、提案办理、督促检查、采纳反馈等各阶段协商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强化了提案工作制度保障。三是加强考核评优导向。突出程序化、实效性评估,修订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目标管理办法》《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优细则》。经推荐联评和量化考核,《关于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建议》等20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市金融办等10个单位被评为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四是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完善提案管理系统,建立提案公开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提案工作和委员履职服务。密切与省政协《联谊报》、“同心苑”等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的联系沟通,加强提案追踪报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有效扩大了提案的社会影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案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主要是:部分提案选题不够精准,建议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待增强;提案办理协商仍需深化,主动开展沟通的意识有待提高;提案工作资源整合不够到位,委员特长和界别优势有待发挥;提案跟踪督查机制还不健全,提案质量和办理成效的评价机制有待完善,等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研究和探索,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三、2019年提案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市政协提案工作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提得精准、审得严格、办得务实、督得有力”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功能,推进提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提案工作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这些重要论述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指明了方向路径。我们要深刻认识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落实好新时代新使命对提案提出的质量要求。
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委员围绕大局议题、联系实际选题、结合自身优势定题,根据“实干建设新温岭”的总体要求,贯彻市委建设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的决策部署,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主动议政建言。注重提高集体提案占比,形成一批立意高、分析透、建议实的精品提案。注重民主监督类和民生类提案的征集工作,助推党政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和民生实事的有效落实。注重引导委员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提交更多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的高质量提案,推进提案工作常态化。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协提案委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精神,坚持“提案的提出更加注重质量、审查立案更加严格、提案服务更加优化、提案的表彰和公开更好地发挥激励引导作用”的新要求,在审查立案、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开展各类培训、提案公开和评议、知情明政服务、提案宣传、评选与表彰等具体工作中加以落实。
(二)立足职能方位,进一步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功能
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我们要切实担负起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使命,坚持以提案为载体,发挥好提案办理协商在深化协商民主中的功能。
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细则》的落实,指导各承办单位健全和落实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办理协商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进一步增进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的协同配合,创新和完善督办和考核机制,强化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坚持将提案工作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提案作为协商座谈、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等履职工作的重要课题来源,实现提案工作与其他履职工作有效对接。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的深度融合,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提案“开门办理”和网络议政,畅通协商渠道,增强提案办理的透明度和影响力。探索把专题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纳入“请你来协商”平台,选准协商主题,加强组织实施,扩大社会参与,提高协商成效。
(三)坚持创新定位,进一步汇聚委员履职尽责动能
新时代赋予了人民政协新的目标任务和使命责任,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课题。我们要以创新精神引领政协提案工作,努力用新理念谋划思路、靠新办法解决问题、以新机制推动工作。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提案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委员正确认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不断提高提出高质量提案的能力,切实增强运用提案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质效。加强提案选题、调研和撰写指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视察、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委员对提案工作的参与度,积极引导提案者全程参与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客观评价办理成效,及时反馈评价意见。
持续推进提案“提、办、督、评”工作一体化。建立提案协商、督办的协同参与机制,组织开展“政协专委会+常委会成员+提案人”带提案上门协商或“回头看”工作,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推行集体提案办理集中会商机制,动员界别组、委员联络组就集体提案或内容重要、关注度高、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与承办单位集中商讨,彰显议政建言的整体功能。深化提案办理双向评议机制,坚持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听取提案办理工作通报制度,推进常委会会议评议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工作,加大督查评议力度。完善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突出委员满意度、提案落实率评估,推动承办单位健全提案办理工作长效制度。
各位委员,提案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融入新时代、交出新答卷,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