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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公寓式安置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

发布日期:2018-01-15  来源:网站集群 

中国民主建国会温岭市支部  市政协社科界  


在城市化推进进程中,选择较好的征迁安置模式非常重要,这关系到经济发展空间的拓展和城市形象的提升,也关系到被征迁农民能否很好地共享城市化成果。由于用地集约高效、配套设施完善、居住环境优美等特点,公寓式安置已成为城中村改造的必然趋势,被各地普遍采用。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温岭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行公寓式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标志着公寓式安置将成为我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主要安置方式。

实行公寓式安置是对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一次重大改变,与村民的利益关系密切,目前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传统的居住理念阻碍居住方式的转变。许多村民特别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把“单家独院、有天有地”视作居家理想。他们对公寓式住宅怀有一定的畏惧心理,害怕在新的居住环境和社会关系中生活不能适应。一部分拥有别墅式住房的村民,留恋眼前的既得利益,对改变居住方式也很不情愿。二是对改造后生活缺乏保障的担忧阻碍宅基地、自留地的回收。相当多的中、老年村民,对“失去宅基地、自留地后,还能干什么”“现在三轮车、电瓶车以及就业劳动工具尚有空间存放,住公寓后该怎样生活”等问题十分惶恐。他们既担心自己的就业,更担忧以后的经济收入。特别是一些靠房租收入谋生的村民,认为公寓式安置后,收入来源肯定会受到冲击,公寓式安置的接受度不高甚至有抵触情绪。三是对兑现改造承诺的担忧阻碍签约决心。有些村民担心政府、村的改造承诺不能完全兑现,担心城中村改造半途而废,担心改造达不到预期目标。四是高昂的建设成本阻碍改造步伐。高层公寓建造成本将近4000元/㎡,远远高于通天房和小康型,给拆迁户造成较大的经济压力。

针对上述问题,为全面推行公寓式安置,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质量,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强化宣传,转变传统居住观念。大力宣传公寓式住宅小区在节地和配套设施完善等方面的优点,着力形成正向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更新居住观念和生活方式,增强对公寓式安置的认同感。通过媒体加大对政策的宣传解读,组织基层干部深入各家各户,开展政策宣传、释疑解惑,将复杂的政策以浅显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让群众听得懂、看得明,最大限度地取得老百姓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科学规划,提升城市社区品质。强化政策刚性约束,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律实行公寓式安置或货币安置,不再安置建设小康型和通天房,提升土地开发效益。为杜绝“城中村”的再度形成,公寓式安置小区必须按照城市居住区标准同步建设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可采取多村联建、跨村安置等方式,扩大小区规模,完善公寓式安置小区配套功能。要促进社区组织体系创新,针对改造后的城中村特点,努力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理顺城中村居民自治、社会治安、物业管理、外来人口管理等职能和组织体系,将城中村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城市新社区。

三、完善政策,优化改造安置方案。要针对各个城中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切合实际的改造模式,制订个性化的改造方案,让政策更接“地气”。在严格执行民房不准办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拆迁区域内的家庭作坊向产业功能区、标准厂房集中,为个私企业发展提供生产空间。家庭作坊较多的城中村,可采取“住宅+园区”的安置方式,以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建设小微企业园、工业集聚区,安置家庭作坊,保证村民收入。沿街店铺较多的城中村,可采取“住宅+商铺”的安置方式,在开发中适当增加路网密度,以增加商铺比例,使村民有新的收入来源,解决后顾之忧。在建设模式上,要逐步变“先拆后建”为“先建后拆”,让村民实实在在地看到新建起来的房子,消除老房子拆了没新房住的顾虑,实现“零周期”回迁,提升村民的主动配合意愿。

四、强化保障,解决农转居的后顾之忧。切实加强被征迁农民生活保障,在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全面城乡接轨,让农民享受城里人的同等待遇,真正实现农民市民化。努力实现被征迁户的“可持续生计”,公寓式安置节约出来的土地,要留取一定比例给村集体,探索通过村集体和村民合作入股办法,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培育稳定的村级财源,保证被征迁农民的即时和长期利益,走出一条征迁与安置、建设与发展、生产与生活相结合的新路子。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界别

周化岳  温岭市委办法治科副科长、综合科副科长   社会科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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