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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两包”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5  来源:网站集群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发〔2015〕147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岭市招商引资项目行政

审批“两包”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市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两包”服务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岭市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两包”服务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加快我市招商引资步伐,最大限度地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5〕25号)精神,结合温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推进我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为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机制,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审批手续包办、审批规费包干”的“两包”服务,力争实现“服务零距离、审批零等待、保障零阻碍”,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程序

凡落户温岭市并已签署投资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可以向温岭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代办服务中心”)提出“两包”服务申请(从签订国有土地出让使用合同开始),后续行政审批由市代办服务中心实行审批手续包办、审批规费包干。

(一)审批手续包办

1. 包办原则。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包办服务,按照“自愿包办、无偿包办、高效服务、上下联动”的原则进行。

2. 包办方式。市代办服务中心接到投资人申请后,启动包办程序,牵头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开展联合踏勘,并根据项目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审批流程、报批进度表和报批费用明细,出具一次性联合告知书,提供“一站式”申报受理。随后,按照“分段并联、信息共享、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通过联合确认、前置联用、联合图审等多种方式推进项目审批。项目完工后,再组织实施竣工联合测量和竣工联合验收,确保投资人及时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

3. 组建包办队伍。市代办服务中心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对每个项目均落实一个专业包办小组实施全程包办,量身定做《招商引资项目“两包”实施方案》。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应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市代办服务中心做好相关包办工作。

(二)审批规费包干

1. 投资人签订国有土地出让使用合同后,对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包干。按照省审改办公布的收费目录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列出审批项目收费目录、收费依据和标准清单,经业主确认。未列入的项目费用,审批部门一律不准收取。如遇国家出台新政策等原因造成收费项目或标准调整的,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2. 市代办服务中心设立项目报批临时账户,专门用于审批规费收缴转账。减少投资人行政事业收费多头跑,节省时间,提高报批速度。包办小组依照项目审批进度及时衔接好审批规费的缴付,提高服务效率。业主也可自行缴纳。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两包”服务是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我市招商引资步伐的有效措施,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两包”服务的相关工作。市监察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项目审批工作的跟踪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确保“两包”服务畅通运行。

(三)提升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力从精简审批事项、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等方面入手,着力推进“两包”服务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水平。

(四)择优选择中介。投资人应按照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中介机构,确保高效完成行政审批过程中各类技术审查、评估、检测等服务内容,共同推进项目审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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