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医药卫生界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传统文化和医药卫生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中医药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荣获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但从我市的中医药发展现状来看,仍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中医药人才匮乏。由于缺乏有效的财政补偿机制,目前中医师的收入取决于门诊病源的多少,导致绝大多数的年轻中医师经济收入低,加上中医技术人员培养周期长,培养途径特殊,倚重临床经验,中医科基本不设病区等原因,中医药“验”、“廉”的优势反而成了择业的羁绊,中医科室无人问津,中医药人才严重缺乏、青黄不接。目前全市中医师总量不足,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匮乏十分突出。全市中医师370人,占全市医师数的13.2%,分布在全市各卫生院的仅39人,占全市卫生院医师数的9%,大部分卫生院只有2-3名中医药人员,个别卫生院甚至无中医药人员配置。
二是经费投入不足。近三年来,我市中医事业经费投入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均不足1% ,远远低于《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建设先进单位建设标准》提出的中医药事业费近三年均占全市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三年均占全市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的要求,对中医药的政策难以落实,中医药优势和特色难以彰显。
三是中医药服务项目难以推广。据统计,2013年我市中医科室门诊诊疗人次788220(总门诊诊疗人次8644943)占比仅达9%,中医药服务领域在逐步缩小,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淡化。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较少,针灸等具有传统优势的中医诊疗技术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有的综合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将针灸科与其他临床科室合并或纯粹将中医科撤消。另外,广大患者甚至医务人员对中医药价值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中医药服务项目医保报销范围和标准不合理,基层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不够强,中医药制剂申报程序复杂、申报门槛过高等因素都制约了中医药的发展。
为此建议:
一、落实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进一步明确中西医结合的医疗卫生发展方向,落实向中医倾斜的扶持政策,充分考虑中医药学术、技术和行业特点,加大对中医的投资力度和项目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医院解决发展中的硬件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以及提供中医药服务方面的责任,实现政府中医药投入制度化。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确保对中医药投入的增长比例至少不低于对卫生投入的增长比例。通过公共财政投入结构的调整优化,提高中医药事业费占常规性卫生事业费的比例。降低中医药技术治疗病种的报销起付线,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药颗粒、中药院内制剂、中药煎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将中医事业专项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照财政的增长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从而保证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加大中医药服务项目的推广。进一步挖掘中医药文化积淀,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在建筑风格、环境建设、管理理念、制度建设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文化修养;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六进”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中医药、感受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发挥医联体的作用,统筹优质中医资源,建立中医药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到镇(街道)、社区卫生院指导、坐诊,提高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补偿办法,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治未病)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途径和方式,将 “冬病夏治”、“中医膏方”等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医疗保障范畴,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应用。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培养。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实行中医科定科医师前5年绩效考核,避免单纯以业务量作为发放工资奖金额的标准,鼓励和引导其投身中医药的发展事业。对被列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和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经费要全额拨款,对中医院及应用适宜中医药技术治疗的单位和长期致力于中医中药研究与临床的突出人才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充分利用请进来、送出去的人才培养方法,加大中医管理人员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继续走好正规院校教育与师带徒的双重人才培养模式,发挥名中医中药专家的作用,组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名中医中药人员开展师承教育,传授其学术和临床经验。采取短期培训,重点强化等方法,加强社区医生对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中医适宜技术的学习,提高他们应用中医药解决基本医疗卫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简、验、便、廉”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