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让协商贯穿始终

发布日期:2014-2-14 08:21:00 来源:政协办 

  一面是频频提问,一面是积极回应。70多名政协委员和市领导及经信局、科技局、财税局、商务局等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斌也就领办“夯实实体经济基础”重点提案和大家热烈讨论。这是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提案办理协商会现场的一幕。政协全会期间举办协商会在我市尚属首次,这也标志着全市提案办理协商正式拉开了序幕。
  数量降下去,质量提上来
  要使提案办理协商取得成效,提案自身的质量是关键,市政协始终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提案提交前,政协各界别组、联络处要对委员拟提提案进行集体讨论会商,从而减少重复提案,提高提案质量和团体提案比例。去年立案的255件提案中,团体提案100件,占总数的30.2%,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
  提案提交后,市政协提案委成员、专委会负责人和政协领导依次分类、分线对提案进行审阅。在各自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提案委全体会议充分协商、主席会议集体协商,最终确定立案。早调研、早沟通、早撰写、早提交的“四早工作法”和提案“合议制”使得去年提案的立案率同比下降了14个百分点。数量下降了,但质量却有了明显提高。
  提案交办前,市政协提案委与委员充分协商,了解委员提案初衷后,与政府办公室进行协商,发挥政府办在提案交办中的主导作用,并邀请市编办参与,共同确定承办单位,通过先后两次征求承办单位意见,确保交办准确。
  “提”“办”双方常碰头
  为更好地发挥重点提案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我市去年首次实行市委书记、市委常委领办重点提案制度,由市委市政府领办领导牵头召开的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就达14场次。
  各承办单位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重要环节,采用电话沟通、网上交流、上门走访、信函反馈、邀请委员参加座谈等多种形式,有的还开展多次面商,听取提案者意见后作出办理答复。从去年8月下旬开始,承办单位在提案办复后,对正在解决、列入计划解决或是承诺落实的B类提案进行再沟通、再办理、再答复。12个承办单位对69件提案进行了“二次办理”,其中56件提案由B类转为A类,使提案所提意见建议采纳落实率上升了21.9个百分点。
  提案落地,推动温岭发展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331件,审查立案255件,分别由62个党政部门承办,所提意见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89件,占立案总数的74.1%;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59件,用作参考的7件。
  一件件提案中蕴含的重要信息资源和建议被大量吸纳并落实到党委政府相关决策、发展规划或部门工作中,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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