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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业产业转型,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建议案

发布日期:2012-08-13  来源:网站集群 

(2012年7月31日政协温岭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市政协成立“推进农业产业转型,提高农业整体效益”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7月31日,市政协十三届三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了认真协商讨论。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市紧紧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组织化经营、科技化提升、品牌化拓展、产业化推进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目前,我市农业发展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存在资源要素萎缩、基础设施落后、经营主体不强、服务支撑有限、政策制约较多等问题,亟需引起重视。为此建议:

一、创新发展思路。要树立发展现代农业的理念,积极解决设施农业用地需求问题,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加快土地流转步伐,鼓励建立村级土地股份合作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提倡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和公司,构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紧密型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探索创新农作制度,不断优化利用资源,拓展农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农田整体效益。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类农业主体、科研机构和农技人员参与技术创新,发挥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作用,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和产品附加值。

二、夯实农业基础。加大非“两区”及非“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区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第二轮进入全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行列。要大力支持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加大渔区公益性渔业码头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常态化维修补助资金,扶助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村级平台建设,将渔船列入特种行业安全管理。对未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种养殖及加工机械设备购置,若适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的,市财政应给予补贴。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农业经营大户在“两区”建设运行中的主体性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促进“两区”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和队伍建设。

三、培育经营主体。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组与合作,开展组建镇级合作社联合社及市级专业合作社的试点,建成全市合作社(联合社)的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资金互助、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等。提升海洋渔业组织化程度,建立大型渔业公司,开辟远洋渔业,改变传统捕捞方式。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各项政策,通过贴息补助、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实施镇级农口事业干部知识更新工程,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农业类专业技能培训,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中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分期分批进行现代农业与产业化等培训。

四、扶持特色产业。制定“一村一品”规划,加大特色产业“三化示范村”(生态化、基地化、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美化人居环境,培育一批集农耕文化、休闲娱乐、修身养性、生产体验等为一体的精品“农(渔)家乐”。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战略转移,充分利用中西部山区、半山区资源环境优势和产业基础,进行全面规划,给予政策倾斜,发展中等或中小规模的平原农业、山海农业、绿色农业。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服务商标,扶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加速形成农业品牌产业链,实现主导产业品牌培育由分散向集成转变。

五、优化发展环境。要依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要求,尽快科学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整合现有农、牧、渔及加工业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我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搭建农产品公共营销平台和网络平台。创新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体系,组建政府主导的农业投融资公司,引导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创办资金互助社的试点与规模,创新农业贷款抵押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操作办法,探索建立互保、市场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不断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附件:关于“推进农业产业转型,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调研报告



政协温岭市委员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

关于“推进农业产业转型,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调研报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市政协成立“推进农业产业转型,提高农业整体效益”课题调研组,通过深入农业产业强镇,走访相关涉农部门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赴舟山市定海区、宁波慈溪市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了我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对策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紧紧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组织化经营、科技化提升、品牌化拓展、产业化推进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2011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1.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农业产值22.55亿元,牧业产值7.48亿元,渔业产值59.41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996元,比上年增长15.8%。今年以来,我市先后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被省政府确定为“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创新试验区”。

(一)区域化布局基本形成。在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安全系数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东部沿海西瓜、东南部大棚葡萄、中北部平原果蔗、南部山区温岭高橙、西南部山区半山区温岭草鸡、沿海渔业捕捞与水产养殖等区域化特色农业产业带。2011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8.56万亩,蔬菜24.9万亩,西瓜5.6万亩,果树12.7万亩(其中大棚葡萄3.6万亩),果蔗3万亩,食用菌745万平方尺,生猪年存栏量12.87万头、出栏18.75万头,家禽存栏283.56万羽(其中鸡206.38万羽)、出栏846.74万羽,水产品总产量49.21万吨(其中海洋捕捞产量42.33万吨,水产养殖产量6.88万吨)。我市先后被评为省首批商品粮基地、国家级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市)、中国果蔗之乡、中国大棚西瓜之乡、中国大棚葡萄之乡、中国高橙之乡、中国草鸡之乡、中国鱼鲞之乡和中国海虾之乡等称号。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我市在市外共建有农业产业基地38.2万亩,年创产值27.6亿元;渔业产业基地30万亩,年产值25亿元。

(二)基地化建设日臻完善。把基地化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制定农业“两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精心编制规划,注重政策配套,加强责任考核,强化项目实施,“两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代农业园区和渔业园区确立创建点41个,其中2个现代农业综合区、6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19个精品园列入省级创建点,累计完成投资4.02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48%。其中金桥南美白对虾主导产业示范区和市繁融生态鳖精品园,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东部现代农业综合区、箬横食用菌精品园、城南高橙精品园、泽国獭兔精品园等已基本建成,今年将申报验收。截至2011年底,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26个,面积4.6万亩,占规划总建设面积的30%,投入资金7982万元。

(三)标准化生产有序推进。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103项,标准化生产面积24.4万亩,覆盖率达50%以上。建立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体系,全市已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63个、绿色食品40个、有机农产品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有5家水产加工企业获HACCP认证、3家获ISO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16个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对农药残留开展检测。今年有109批次各类农产品抽样送省检测,合格率为100%。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全市农产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个、中国名牌农产品1个、浙江名牌产品7个、浙江名牌农产品6个,浙江著名商标8个。

(四)规模化经营效益显现。建立市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和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设立村级信息员,形成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23.6万亩,流转率为48%。大力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经营主体逐步壮大。截至2011年,拥有农业龙头企业10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家、台州市级46家;农业龙头企业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09亿元。主导特色产业亩均产值和效益分别为10676元和5719元,劳动生产率达到61249元,规模化农户每户平均纯收入达到13多万元,示范带动产业区域内10多万农户增加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经工商登记注册的389家,入社农户7200多户,联接农户近7万户;拥有规范化合作社110家,其中省级以上的示范性合作社17家,销售规模超千万元28家,上亿元4家。

(五)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致力推进科技、市场、金融等社会化服务,助推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2009年-2011年,全市农业科技经费年均投入944.8万元,占当年科技经费实际支出的20%左右,主要用于农业科研开发、科技推广和重大科技支持专项项目。推进产学研密切合作,攻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温岭草鸡、水产养殖等49个项目的技术难题。拥有浙江省农业科技型企业11家、浙江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2家、台州市区域创新科技服务中心10家、台州市引进大校名校共建创新载体2家。采取“市场促营销、农民搞贩销、政府抓展销”的有效措施,促进了农产品市场的开拓。市长亲自担任“形象大使”,通过新闻发布会、农产品展销会、产品推介会等平台,大力推介温岭农产品,进一步提高了知名度与美誉度。全市有各类农产品市场46个,农产品配送中心6家,年成交额达到200多亿元。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得到发展,年均撮合成交农副产品已经超过30亿元。切实解决“三农”信贷资金需求,做好银农对接,开展“进村入企”金融服务支农活动,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小额创业贷款、助千家奔小康贷款等10个支农产品,创建100个信用村,目前已累计发放支农贷款30亿元。

二、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业发展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在资源环境、市场要素、经济运行和自然风险变化加大的大背景下,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源要素萎缩,发展后劲趋弱。一是土地资源受约束。区域内可用耕地十分紧缺,2011年末全市耕地48.37万亩,人均不足0.4亩,仅为全国人均1.53亩的四分之一,加上土地沉降、违法占用土地等影响,区域内可用耕地十分紧缺,人多地少局面愈发加重。二是环境资源受限制。工业化带来的“三废”以及生活与农业面源污染对农业环境构成严重威胁,造成水质、土壤、大气质量的下降。据《温岭市水资源质量通报》和《温岭耕地质量》显示,我市绝大多数河流水环境污染严重,水质以劣Ⅴ类为主,达不到农业灌溉用水标准要求;近一半耕地土壤重金属含量处于警戒线及以上,污染程度令人担忧。三是劳动力素质受影响。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造成务农农民年龄老化、文化缺乏、综合素质下降,其市场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淡薄,接受新品种新技术能力差,农业劳动力队伍断层现象加剧。

(二)基础设施落后,转型升级艰难。一是农田基础设施功能退化。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和年久失修,一些道路、排灌、水电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不配套。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和“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均按粮食生产功能标准要求设计,由于土地的季节性流转、粮经作物的频繁轮作,加上缺乏应有的管护机制,导致农田基础设施边建设边破坏现象突出。二是农业先进设施推广缓慢。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投入高、风险大,农户资金投入积极性不高。现有的设施水平低,短期行为明显,如大棚种植,以毛竹大棚为主,钢架大棚并不多见。“两区”建设的核心区域,设施档次仍然较低,由于投入不足,真正形成产业化的高效基地不多。三是农业标准化建设水平低下。一些农户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无序使用农药、化肥和生长素,影响了产品安全。生产过程监督力度不足,没有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各镇(街道)虽有检测室,但技术缺乏,设备简陋,难以发挥功能作用。

(三)经营主体不强,产业延伸乏力。一是龙头企业规模小。大部分龙头企业规模不大,产品质量档次不高,生产效率较低,与农户的关系多为简单的“买断型”关系,尚没有与农户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二是合作组织带动弱。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不高,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不足20%。组织松散,没有充分发挥信息、流通、技术三大服务功能的作用。三是专业大户实力小。承包土地流转难、时间短、成本高,严重影响了专业大户农业生产的稳定性,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四是农产品加工链条短。农产品加工比重低且以粗加工为主,精深加工少,导致农产品增值率低。大多数特色农产品尚未形成深加工链条,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很大。设施用地、发展环境、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制约,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服务支撑有限,弱势现象加剧。一是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市级农业科技经费投入没有达到规定的“占当年科技经费实际总支出的三分之一”的要求,科技对现代农业的贡献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缺乏,创新能力不足,作用得不到发挥。镇级基层农技队伍建设滞后、人才缺乏,现有农技人员年龄老化、专业不对口且不务“正业”现象普遍存在。农技推广局限于品种的简单引进,标准化技术的实施与推广应用不力,技术集成配套应用方面创新不足,加工保鲜技术滞后等。二是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市场规划和建设滞后,设施不全,布局不合理,市场优势尚未在特色产业的发展中凸显,一些重点产业区域基本上没有与之配套的专业市场,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农民与市场的联系不够紧密。产前市场信息引导和产后加工销售技术信息闭塞,政府对特色农产品的推介力度还有待提高。三是金融支持力度不大。银信部门贷款总量少,贷款利率高,加上农村有效担保物缺乏,普遍存在贷款难问题。如农业技改项目资金筹措、产业化经营融资和农产品加工业原料收购资金难以满足等。农业政策性保险面窄门槛高,偏离农户的实际需求,导致参保意愿不高。

(五)政策制约较多,扶持力度不足。一是土地资源紧缺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矛盾。狭隘的传统农业思维,形成脱离实际的农业发展政策,导致发展设施农业用地难寻,扩大农产品加工用地难求的局面,目前农业设施用地不得占用耕地的规定,严重制约着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的发展。二是农村经营体制与发展规模农业的矛盾。农村小规模分散生产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导致土地集中利用率低、土地大面积成片流转困难,严重阻碍规模生产。三是财力紧张与反哺农业的矛盾。全市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不足,没有达到规定的投入比例,占整个国民经济投入的比重较低。现行农业扶持政策陈旧过时,财政投入结构不够合理、质量不够高,农业产业往往难以同等享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二三产业扶持政策。四是稳定粮食生产与调整农业结构的矛盾。从政府层面考虑的粮食生产安全与农户追求的农业生产效益矛盾逐步显现,受种粮比较效益低的影响,全市的粮食种植面积受到挑战,粮食功能区“非粮化”现象明显。

三、我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立足我市实际,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创新试验区”为契机,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走出一条富有温岭特色和活力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一)创新发展思路。一是理念创新。要树立发展现代农业的理念,积极破解制约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解决设施农业用地需求问题,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65%以上。积极拓展现代农业新领域,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信息化和专业化。二是模式创新。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建立村级土地股份合作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提倡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和公司,构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紧密型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解决“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探索创新农作制度,将传统的单一生产变为复合生产,单一技术变为综合技术,粗放经营变为集约经营,不断优化利用资源,拓展农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农田整体效益。三是科技创新。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类农业主体、科研机构和农技人员参与技术创新,发挥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作用,重点在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种子种苗的培育,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竭力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和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夯实农业基础。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大非“两区”及非“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区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全面提升生产能力,力争第二轮进入全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行列;要大力支持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环境影响无害化,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生态循环农业方式,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加大渔区公益性渔业码头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常态化维修补助资金,扶助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村级平台建设,完善渔业信息化工程,将渔船列入特种行业安全管理;对未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种养殖及加工机械设备购置,若适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的,市财政应给予补贴。二是着力建设“两区”。要把工业园区建设经验应用于农业“两区”建设,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农业经营大户在“两区”建设运行中的主体性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促进“两区”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强化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培育质量标准意识,切实改变标准化制度重制定轻执行的局面。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和队伍的建设,逐步建立“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加大对产地编码、产品条形码、标准发布、QS认证、ISO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

(三)培育经营主体。一是大力发展合作组织。推进组织创新,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组与合作,开展组建镇级合作社联合社及市级专业合作社的试点,提升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对会员合作社的信用体系、信息发布、贷款担保、会计代理、会员之间金融互助等服务功能,建成全市合作社(联合社)的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资金互助、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等。提升海洋渔业组织化程度,建立大型渔业公司,开辟远洋渔业,改变传统捕捞方式。二是大力培扶农业龙头企业和经营大户。要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各项政策,通过贴息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扶持农产品加工的专项补助资金,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服务和引导,帮助其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素质。要把培育农业经营大户与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有机结合,与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机结合,加强农业专业大户的教育培训,帮助其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市场竞争实力。三是大力培育新型农民。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励农民、提高农民。针对专业农民组织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核心农民开展新型农民培训,一般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实施镇级农口事业干部知识更新工程,特别是非农专业的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农业类专业技能培训,并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中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分期分批进行现代农业与产业化等培训。鼓励大中专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创业就业,在农业继续教育、金融支持、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农业成果审定等方面,享受我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人员同等待遇。 

(四)扶持特色产业。一是做强特色产业。针对全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实际,制定“一村一品”规划,以行政推动、项目带动、科技引领为重点,加大特色产业“三化示范村”(生态化、基地化、产业化)的扶持力度,促进“一乡一业”的发展。着力拓展农业功能,结合地域历史、文化,依托山、海、水等自然资源,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美化人居环境,培育一批集农耕文化、休闲娱乐、修身养性、生产体验等为一体的精品“农(渔)家乐”。二是实施东西并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战略转移,逐步将产业发展重心转向中西部地区。充分利用中西部山区、半山区资源环境优势和产业基础,进行全面规划,给予政策倾斜,发展中等或中小规模的平原农业、山海农业、绿色农业,达到保特色、保品牌、保效益的目的,促进全市农村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三是打造著名品牌。以知名品牌为龙头,整合培育现有农产品品牌,充分发挥品牌的带动作用,推进一牌多品、品牌共享。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服务商标,扶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加速形成农业品牌产业链,实现主导产业品牌培育由分散向集成转变。对获得“三品一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省级著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等称号的,市政府应给予奖励。

(五)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强化对镇(街道)的农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评价管理,做到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确保农业配套资金和措施的落实。涉农部门要按照职能做好分工协作,劲往一处使,钱往一处投,形成工作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农业重点建设任务。市本级要加强对农业发展项目建设的督查,实现农业项目资金的公开、公平使用。二是完善政策措施。要依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要求,尽快科学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构筑起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政策体系,整合现有农、牧、渔及加工业扶持政策,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路要求,在市委(2005)3号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新的政策。市里扶持二三产业的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要一视同仁。三是培育市场体系。遵循“建得起、卖得出、有钱赚”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搭建农产品公共营销平台和网络平台,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方式,实现产地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互通;鼓励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联合社)、农业龙头企业在大中城市设立农产品专营直销点(展示厅)或进入大型超市,每年举办温岭特色主导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产销对接会,组织参加省内外知名农博(展)会等活动,促进我市品牌农产品进入高端市场。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完善科技推广首席专家制度和责任农技员制度,推进技术服务创新,使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要创新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体系,组建政府主导的农业投融资公司,引导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创办资金互助社的试点与规模,创新农业贷款抵押制度,如农村住房、土地承包权(林权)、海域使用权、海洋捕捞船、农业订单及产品收益、农产品商标(品牌)等资产或用益物权抵押贷款服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操作办法,探索建立互保、市场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不断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市政协课题调研组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