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2-3-01 12:27:00 来源:大会秘书处 


政协太平街道工作联络处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公共事业经费不断投入, 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等公有资产大幅增加,但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镇街道)资产管理较混乱状况令人担忧,亟待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加强管理,使公共资产发挥其最大效益。
    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现状
    据2010年有关部门对全市343个行政事业单位调查统计,涉及有资产的226个,资产共有1365处,总建筑面积3059430平方米(包括学校用房1340884平方米、医疗卫生用房348978平方米),其中:非经营性资产建筑面积2837181平方米,经营性资产建筑面积201718平方米,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2个)建筑面积20531平方米;已入帐资产总建筑面积2956876平方米,帐面价值387388.00万元,实际(合未入帐)资产价值396327.00万元。
    综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自用资产面积242698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1.8%,下属单位无偿占用或借用120778平方米,其他单位无偿占用或借用31027平方米,其他非经营性用途207861平方米,闲置资产51811平方米,自营(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10248平方米;有79个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占用房单位的34.96%,出租房屋面积达216838平方米、占已调查房屋面积的7.09%,年房租收入约4000.00万元。
    二、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有较好的办公条件,房产配置已达到一定的规模,除市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外,其他单位办公用房仍采取分散管理,集房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内容为一体的管理体系还没有建立,存在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缺失有效管理制度等问题。
    (一)房产竣工决算不及时。有的工程项目资金长期不到位,加上建设单位重建设、轻后续管理,导致房产竣工决算手续一直未办,房产未确认权属关系等。全市45个行政事业单位共有98处房产,建筑面积733979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23.99%,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实际已投入建设资金155383.00万元,其中仍在基建帐核算反映153268.00万元,占帐面价值的39.56%,而大部分房产已交付使用2年以上,最早的已有10年以上。
    (二)房产权管理不到位。大部分单位对房产权证的法律效力认识不足,物权法律意识不够强,认为单位房产不买卖办不办证无所谓。有的房产无土地批文、建设资料不全,规划、综合及消防等验收未能通过不能办证,有的地权与产权分离等。据统计,两证齐全的房产建筑面积439116平方米,仅占房产总面积的14.35%;有198个单位1236处房产,未办理房产权证,建筑面积2532606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82.78%;有181个单位1139处房产,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建筑面积2166851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的70.83%。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政府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单位之间苦乐不均,部门之间的余缺房产难以调剂,资产使用不够完善等。据统计,200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房租收入1826.66万元,剔除已交税金264.08万元,应上交财政1562.58万元,实际上交财政1105.03万元,未上交财政457.55万元,“小金库”余额1.87万元。
    (四)资产租赁不合规。单位资产出租操作随意性大,出租程序不够公开透明,租期及租金的确定、租赁方式及对象的选择均由单位自行确定,有的还存在租给职工亲属转租谋利等现象。特别是实行规范津补贴后,预算管理单位对余房出租积极性不高,认为租与不租同单位的经济利益没有关系,反而增加收房租的风险,宁愿闲置而不愿出租。有的单位收回到期房屋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实则浪费资源。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资产体制建设。建议市政府按照“政府产权所有,授权部门监管,单位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出台规定逐步实行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产权管理新体制。要求组建公共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作为产权主体,将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所有公共资产的产权移交给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从源头上管住政府资产,防止政府资产的随意处置,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加强房产资源管理。建议市政府明确规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须统筹安排,按标准核定办公用房及余房面积,防止、避免有些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配置,甚至闲置,而有些单位办公用房不足,甚至租用房屋等配置不公现象。要加强闲置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对闲置资产应视情况加快妥善处理,能够交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置的,应尽快移交处置;对余房实行统一管理,能够出租的应抓紧出租,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益。
    (三)加强资产信息管理。建议全面实施房屋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对房产现状及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两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要建立房屋资产管理信息库,完整记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的规模、总量和分布、资产性质和类别以及变动情况,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以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建议市政府统一组织补办房地产所有权证,对于历史遗留的产权证问题,进行统一协调处理,对置换或权属发生转移的房产要及时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确保房产产权明晰、账实相符。
    (四)加强房产出租管理。建议市政府抓紧制订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按照规范审批、公开招租、统一合同、统筹收入的原则,实行出租单位申报、财政部门审批后,一律进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租。所得租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可以将租金按比例返还给出租单位,调动出租单位的积极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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