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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1-09-15  来源:网站集群 

    台州市政协委员、温岭市政协教文卫体委主任颜惠珍反映:党的十七大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边远地区的精神文化生活,巩固和发展乡镇文化工作。”乡镇文化站是为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的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农村经济文化事业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而又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浙江省各地以“东海明珠”工程、创建省文化先进市等为抓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诸如温岭市采取“建、管、用”并举的方式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建站率达到百分百,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和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阵地作用明显提高。但在乡镇文化站建设的实践中也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亟需引起关注:
    一是乡镇文化站人员的性质和管理问题。当前乡镇文化站人员性质不一,由事业、招聘、临时等人员组成,非专业人员占多数。文化站工作人员存在多头管理,业务归口在县市文广新局,人事关系在乡镇政府,这种管理方式容易造成管理上的重复和漏洞,导致文化工作人员无所适从,会出现“一方不愿管、一方管不了”的两不管境地。乡镇文化员混岗使用情况较为普遍,有的身兼数职,处在“荒自己的田,种别人的地”的情况,文化人员“不姓文化”现象较为明显,影响了农村文化工作和农村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据对某市了解,共有103名在编乡镇文化员,不在岗专职从事文化站工作,占总人数量的69%。
    二是乡镇文化站人员力量薄弱,素质不尽人意。目前农村文化队伍人员老化,文化专业素质偏低,组织开展文化活动能力较弱,组织、指导和引领农村文化建设的作用难以体现。如某市乡镇文化站在编人员总数为103人,年龄在45岁及以上的就有58人,占专职人员的56.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85人,在职培训学历占较大比例;具有中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约为14.5%,无高级职称,专兼职人员中有81.5%属初级和无技术职称。
    三是乡镇文化站的投入和设施不足,重建轻管现象依然明显。目前,乡镇财政赤字比例较高,有的还没有落实“两个百分之一”的国家要求,大部分乡镇用于文化建设的资金不多,对乡镇公共文化的投入上配置不尽合理,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方面经费投入几乎没有,存在着只管“建设”不管“运转”的现象,文化设施正常运行的经费得不到保障。特别是一些山区、边远乡镇由于经济薄弱,投入文化建设的资金就更加不足。
    乡镇文化站是基层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其建设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为此,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必须高度重视乡镇文化站建设,以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为此建议:
    1、加强规划,分类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由于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建议国家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因地制宜、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建设乡镇文化站。具体要以县市为基础,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进行分类分级分层规划,充分考虑文化基础设施条件、文化资金投入、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文化服务功能等方面,通过新建和改建、联合型和组合型等方式,达到全面覆盖。
    2、加大投入,有效保障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国务院要把“文化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百分之一,文化活动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百分之一”的要求,列入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成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强化政府对乡镇文化事业发展的责任;要责成文化、质监等部门制定乡镇文化站的分类国家标准,为建设乡镇文化站提供科学依据;要探索政府主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乡镇文化站运行机制,推行“以文养文、多业助文”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建设,进一步放活、激活基层文化体制,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齐头并进。同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并与文化事业发展业绩挂钩。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基层精神文化活动的能力和精力。一要把好人员的进口关。国务院要明确乡镇文化站的人员编制、性质定位,以及录用标准和程序,可实行定向招用的方法,将具有专业特长和组织文化活动能力强的人才吸收到农村文化领域。二要抓好培训关。国家文化部门要制定乡镇文化人员培训大纲,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乡镇文化站人员纳入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制订综合文化站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完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定期对文化站人员进行培训。要鼓励文化人员学历进修和职称评定,改善文化站干部的素质结构,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三要建好实践基地。要健全大专院校文化教学制度,可实行定向培养的方法,为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各地要建立文化实践基地,可为大专院校文化等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实践的场所,激发文化人员队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