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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1-07-29  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按照市委要求,市政协确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2011年政治协商课题。市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调研方案,周密部署调研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调研组通过听取部门情况介绍、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刻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6月29日,市政协十二届六十六次主席会议进行了协商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会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社会管理机制、体系、能力建设,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会管理格局逐步形成。市委、市政府重视社会管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逐步形成。党委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社会管理领导体系基本建立。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明显,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推进,行政、司法执法制度日臻完善,效能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与党委、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截至3月底,我市社会团体20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96家,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1737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不断提升,专业社会工作、群防群治力量、志愿服务工作等不断加强,目前共有“社会工作者”300多名,流动人口协管员300多名,护村队员5800名,志愿者639名。

(二)社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着力在完善群众政治参与、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社会矛盾化解、虚拟社会管理等机制上下功夫,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创新工作方法,民主恳谈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获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凝聚各方力量,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得到温家宝总理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参与式预算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温岭实施参与式预算的做法,是扩大公众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公共财政规范化建设的有益探索”;关注社会舆情,应急管理机制尤其是虚拟社会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有效引导、成功处置了多起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和重大网络舆情。

(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构建。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大力健全矛盾破解工作,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明显加强,各类矛盾纠纷发现预警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大幅提高。2010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民间纠纷6186件,成功率99.8%;行政机关成功调处各类行政调解32765起,成功率100%;司法机关成功调处各类民商事诉讼调解、轻微刑事和解、轻微伤调解100多起,成功率100%。大力强化社会稳控工作,治安“大防控”体系基本形成,重大刑事案件破案率处于较高水平,成功破获陈大福珠宝被抢案、“5•23”酒店杀人案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大力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出台《温岭市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意见》,建立16个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278家村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和24家“一站式”服务管理站,积极推行“新民恳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发挥。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维稳、促和、破难等功能,助推“平安温岭”、“和谐温岭”建设深入开展,以“城市社区管理网格化、农村社区管理小区化、工业园区管理社会化、重点行业管理集约化、接边地区管理一体化”为抓手的综治基础建设走在台州市前列,被评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基层基础“五个一”建设不断加强,去年共化解信访积案42件。“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出租私房管理不断强化,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成效明显,安全生产事故连续三年实现零增长。积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建立为民办实事、破难题的长效机制,去年通过深入开展“双服务”和“蹲点服务周”等活动,帮助破解难题747个。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被评为“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温岭人”和“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做一个新时代的企业家”大讨论活动,评选“感动温岭”十大人物(群体),培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我市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社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市社会管理领域仍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社会管理工作仍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

(一)社会管理运行机制滞后。一是理念观念不够到位。各级各部门存在着“重管理防范、轻公共服务,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重事后处置、轻源头管理,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的思想,“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等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领导体系不够健全。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市级层面没有建立社会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制约了部门间的联合联动、资源统筹和沟通衔接,社会管理工作合力还未有效形成。三是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社会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考核权重低。镇(街道)目标考核办法中,没有系统性、整体性的社会管理工作考核项目,涉及社会管理的考核项目散落于平安建设、维稳、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分项中,仅占共性项目总权数的28%左右。

(二)社会管理方法方式缺乏。一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待加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服务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利益导向的管理服务机制有待全面构建。2010年,我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达573022人,占户籍人口的48.15%,流动人口逮捕数占犯罪逮捕总数的79.87%。出租房屋管理逐渐成为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据统计,犯罪流动人口把出租房屋作为落脚点的约占案件总数的66%,部分出租房屋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新民之家”集中居住、统一管理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企业自主解决职工居住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形成。二是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待完善。少数部门仍存在“重处罚、轻调解”现象,调解意识不够强,部分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多元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尚未有效构建。目前全市有专职调解员32人、等级调解员347人,仅占人民调解员总数的0.64%和6.94%,难以满足“大调解”工作需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亟待加强。三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有待强化。因自然灾害、社会矛盾、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日益增多、日趋复杂。而我市的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意识不够强;应急资源尚未有效整合,部分单位虽建立了专门应急组织机构,但人员没有到位;有的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门应急协同联动不够;信息网络综合管理能力薄弱,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相对滞后,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社会管理协同活力不够。一是社会组织作用较弱。社会组织结构不合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其中专业性、行业性组织127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公益类、服务类组织714家,数量较多但服务业绩欠佳;基金会仅3家,数量严重不足。社会组织行为不规范,行政依附性强,部分社会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既不能合法登记,又没有备案,导致监管“真空”。社会组织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作用不突出,承接政府有关职能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进展缓慢,“小政府、大社会”格局尚未形成。二是城市社区自治功能较弱。我市城市社区行政色彩较浓,疲于应付各种检查考核,自治能力难以有效发挥。社区“大社会”功能弱化,缺乏公众参与机制,不能很好履行提供公共服务、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职能。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关系不顺,居民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热情不高,业委会自治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小区业主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等问题反响强烈。三是企业治理机制较弱。我市大部分企业尚未形成兼顾国家、社会、股东、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治理机制,尤其是没有很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诸如环境污染、恶意欠薪等事件折射了部分企业家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培育企业文化、改善用工环境等方面也都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四)社会管理保障支撑不强。一是规划支撑不够有力。“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不够明确、不够具体,其中与社会管理直接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严重缺乏,仅有市看守所、基层派出所、基层交警中队、基层法庭和司法所等政法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投资3.59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0.22%。二是资金保障不够有力。社会管理工作财政保障机制和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不够健全,社会管理领域财政投入不足。市级流动人口管理专项经费每年仅250万元,远远低于台州市三区、玉环和临海等县(市);财政拨付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80万元,缺口较大。三是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综合性、专业性的社会管理人才比较缺乏,尚未建立一支具有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技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社团登记管理、流动人口协管、村级治安联防等力量较为薄弱。按照流动人口数与协管员500∶1的省定要求,我市协管员人数仅配备25%。

三、加强和创新我市社会管理的建议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我市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方法创新,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侧重点,以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和优化社会管理服务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进一步推动协商民主的发展,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社会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支撑体系。

一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切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完善全市社会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社会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合部门管理力量,经常分析社会形势,加强社会管理重大问题研究,科学制定社会管理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要求,逐步构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加快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领域的全覆盖。

二要建立健全协调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科学的社会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社会管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管理指标考核权重。认真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试点、总结、推广等工作,对创新做法和举措实行项目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项目申报、论证、实施、考核、推广等环节工作,努力提高创新项目试点成功率。建立健全社会管理难题破解制度,按照责任部门提出、领导机构统筹的原则,排出难题破解的重要程度和先后顺序,组织力量逐步加以破解。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三要建立健全保障支撑体系。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出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方向重点,做到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预算支出进一步向社会管理重要工作、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倾斜,逐步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设立“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养老、医疗、救济、优抚、助残等社会事务。推进社会工作者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培养、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将社会管理相关理论知识纳入村级干部业务培训、机关干部知识更新、公务员轮训、领导干部学分制等课程内容,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社会管理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二)加强源头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强化调解意识,整合调解力量,把调解优先原则体现到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去。出台并实施《温岭市“大调解”工作规程》,全面推行诉调衔接、检调衔接、警调衔接、访调衔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及其联动配合,着力构筑多元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联合调解组织建设,总结推行在企业设立调解组织。依托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设立涉访涉诉纠纷调解委员会,聘任专职调解员,实现调解工作网格化。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等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等级人民调解员村级全覆盖,探索实行一级调解员镇聘制度,保持调解员队伍稳定。

二要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构建“多位一体”的信访事项受理、交督办工作平台,深化市、镇(街道)和市级重点部门、村(居、社区)三级干部联动接访机制,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及在线访谈活动。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依法处置、积案动态管理、重复信访事项甄别处理办法,健全复杂疑难信访领导包案、部门会办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信访事项调处评查机制、重大信访事项办理新闻发布制度等。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努力形成信访工作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的新格局,积极倡导“阳光信访”,广泛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律师等参与的巡调、听证、恳谈等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要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健全基层组织网格,深化“一站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设,通过“新民恳谈”、创设“家在温岭”栏目等方式,搭建流动人口沟通交流平台。推进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逐步向常住人口扩展,保障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待遇。按照“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管理”的思路,鼓励引导企业建设集体宿舍、员工公寓,加大对新民之家项目移用现象的整治规范力度,探索实施出租私房升级改造“以奖代补”制度。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实现流动人口信息数据部门共享。把以证管人与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结合起来,加大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重点区域(场所)的排查、管控工作力度,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四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领导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统一应对、责任明确、集中指挥、归口处理”的应急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资源整合,明确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总结评估等工作,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形成应对合力。大力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聘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综合管理等方面专家,强化应急管理的智力、技能支撑,构建布局合理、精干实用的应急队伍体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监控工作,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定期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信息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

(三)加强社会协同,构建公共服务网络。

一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提升功能与发挥作用并举,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定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专项发展规划,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激励、合作互补”的公共服务运作机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机构、职能、经费、人员等方面分开,出台《温岭市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有关职能的实施意见》和《温岭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公共服务实施办法》,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通过政府监管、政策引导、自治自律等手段,促进社会组织提高服务水平,增强自律能力,实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适度放开异地商会准入条件,通过设立“中间体”组织、直接登记、备案等方式,破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登记难问题。

二要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着力强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物业管理为补充、驻社区单位和社区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体系,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真正把社区打造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制度建设,把警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延伸到最基层,引导“群防群治”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社区管理服务全方位、全覆盖。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居民反响强烈的各种社区建设和管理问题,完善市、镇(街道)、社区三级小区物业监管协调网络,强化镇(街道)职能作用,落实专职专人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小区物业监管工作。

三要发挥群团企业等组织作用。深化社会事务服务管理体系,强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职能,积极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注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存状况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和谐创建格局和运行机制。深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员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劳动报酬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工会和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企业承担组织服务管理职工的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确立创新创造财富、慈善提升价值的理念,更加注重人文关怀,促进企业内部和谐,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企业家。

(四)加强网络管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网络知识和技能培训,转变虚拟社会管理理念,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加强主流网络媒体建设,加快网络文化产品开发和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切实发挥在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作用,将温岭新闻网打造成信息发布、对外宣传、树立形象的重要阵地,积极主动占领虚拟社会信息阵地。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监测,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公众对话机制,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领导干部与网民互动交流活动,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健全宣传部门总体协调、职能部门(事件处置主体)主动应对、网络媒体发挥主渠道作用、其他网站积极配合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网上舆论应对能力。

二要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掌握舆论引导的先机和主动权。对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关注事前、事中、事后等关键节点上的舆情走向,及时发布事件处置的新情况。发挥政府网络发言人作用,以集体进驻“虎山论坛”为契机,建立政策解读、澄清事实、释疑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引导社会舆论沿着理智、合法、建设性的轨道发展。建立健全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将网络征询意见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的重要依据。

三要健全综合防控机制。整合公安、新闻宣传、通信管理等网络舆论引导、监管、技防方面力量,把法律规范、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结合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综合管理格局。积极推进互联网警务模式创新,加强网上基础信息排查、重点阵地控制、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加大技术防范力度,深入推进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有害信息工作,健全落地查人、依法处理机制。加强网监、网宣队伍建设,强化网络舆情实时动态监管,牢牢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



市政协调研组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