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02-28 00:00:00 来源:市政协办 

袁为民  委员

    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家庭服务业得到长足发展,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吸纳就业总量逐年增加,家庭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但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积极探索行业发展规律,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推动健康发展。
    一、目前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技能水平不高。目前,家庭服务业的从业人员主要为下岗职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中年女性为主,缺乏接受再次培训、持续培训、分类培训的机会,缺乏系统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只能提供料理家务、清扫保洁等传统的家庭服务项目,适应不了家庭服务市场不同层次雇主的需求,尤其是远远不能满足一些高学历、高素质和高收入的家庭对管家、家庭心理医生、家庭秘书、家庭保健师、家庭理财师、专业园艺师等高层次、专业化服务人员的需求。
    (二)发展后劲不强。行规和标准的缺失,导致家庭服务质量良莠不齐,行业发展缺乏自律、松散随意,制约着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从业人员的人格和劳动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普遍把做家庭服务工作作为暂时的谋生手段,缺乏长远打算,导致流动性强、稳定性差。
    (三)扶持力度不大。家庭服务业蕴含着广阔的就业空间,各级政府也已经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发展家庭服务业还没有全面提上有关部门的主要议事日程。主要表现在市政府对于发展家庭服务业,没有制定出一部全局性、指导性的意见,也没有出台相关的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因此,当前情况下,迫切需要各级政府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措施,纳入经济发展全局去考量,制定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规划、目标和相关政策,使我市的家庭服务业真正得到长足发展。
    (四)发展环境不佳。镇街道对本地家庭服务业的发展规模、行业结构、服务范围、从业人员数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基本状况底数不清,均未建立家庭服务业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宣传引导十分薄弱,缺乏有利于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社会氛围。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家庭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和家庭守信教育还没有深入开展,供需各方相互信赖、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尚未真正形成。
    二、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家庭服务业可持续发展。制定出台我市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政策和保障性措施,制定颁布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金融信贷、税费减免、培训补贴、转移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相应措施,为家庭服务企业开办、融资、财税、吸纳就业、社会保险、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从业人员就业登记备案制度。借助网络化、信息化等现代化手段,建立家庭服务业信息平台,将用工信息、家庭服务企业情况、合同范本、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上网公布,在增加家庭服务企业营销渠道的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二)加大行业管理力度,促进家庭服务产业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服务标准,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对现有的家庭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使家庭服务业向着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一是劳动有合同。规范家庭服务企业与家庭及从业人员的关系。二是服务有证件。要对每位从业人员进行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审核,严厉打击扰乱市场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三是实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就业登记备案制度,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职业专长、消费者评价和诚信情况发布到网上,建立网络化管理的信用机制,有利于避免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帮助消费者迅速了解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背景,提高就业成功率、诚信度和服务效率,同时促使从业人员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促进家庭服务产业协调发展。一是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家庭服务业培训专项资金。在整合优化、合理配置、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集中使用培训资金,鼓励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确定培训补贴的基本标准,鼓励适合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劳动力积极参加培训。二是创新培训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有关部门的作用,编写简明易懂、科学规范的乡土教材。在传统家政服务的基础上,加入现代家庭服务的高端内容;在注重专业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加入职业道德、品德修养、法律基本知识、沟通技巧、城市生活规范等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的内容。三是增加培训层次。从上岗前技能培训为主的单一层次培训模式,逐步过渡到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级家庭服务人员培训等多层次培训模式。四是注重培训效果。引进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制度,对通过培训达到不同水平并通过职业鉴定的从业人员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从源头上建立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和职业等级制度,促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发展。
    (四)加大社会参与力度,促进家庭服务产业品牌发展。鼓励大型家庭服务企业根据市场的需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增加新的服务项目,力争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鼓励中小型企业根据自身的优势,围绕一个领域或者一个项目,进行深度服务的探索,争取做专做精,做出品牌。发挥群团组织优势,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发挥群众优势,发动社区( 居委会) 参与;发挥品牌竞争优势,实现跨区域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推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化进程。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平等和尊重的思想,正确对待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劳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加快家庭服务业的职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