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石子、宕碴等石料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市政协专门成立调研组,对我市石料供需情况作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组织召开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农林局、建设规划局、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城建指挥部等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采矿权设置审批和全市石料供应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研究商讨对策和办法;分别走访市工业园区、东部产业集聚区、铁路新区管委会和市新区办、交通局等单位,与具体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了解相关重点工程的石料需求状况以及遇到的难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调研组综合归纳梳理各方意见,认真分析问题,提出缓解我市石料供需矛盾的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石料供应和需求基本情况
(一)石料分布及供应情况。从分布来看,根据《温岭市矿产资源规划》,现设有大溪镇塘岭、大溪镇墙里周、温峤镇碗头山、温峤镇——城西街道交界处、石桥头镇——箬横镇交界处、松门镇——石塘镇永红、箬横镇——新河镇交界处、城南镇西山、泽国镇百亩坦——山坑、城南镇上塘等10个经营性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从资源总量分析:全市13家在开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997.22万吨,可供应的矿产总量为2701.1万吨。全市拟供应矿产总量7609.39万吨,其中,5家已办证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479.866万吨,可采资源量912.39万吨;4家采矿权已设置未办证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878.4万吨,可采资源量6237万吨;2家拟设置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65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460万吨。
(二)石料需求情况。随着我市重点工程不断增多,建设项目对石料的需求量日益增多。从年需求量分析,在建重点工程石料年需求量约1227万吨,其中,东部产业集聚区360万吨,工业园区80万吨,铁路站场15万吨,交通实业开发有限公司347万吨。从重点工程需求总量分析,已立项重点工程石料需求总量约1.45亿吨,其中,东部产业集聚区预计需1.3亿吨,81省道复线约522万吨,沿海高速公路约522万吨,75省道南延约296万吨,路桥机场至温岭新河新建公路约122万吨等。据对重点工程的需求测算,东部产业集聚区除已开采的松门镇白岩和南港山矿区两采石场、已办证拟开采的石塘镇后沙村茅草岗石料矿、采矿权已设置但还未办证的松门镇白岩采石场二期供应外,还缺口8420万吨,需征用1150亩山地才能满足;已办证拟开采的城西街道合岙山石料矿、温峤镇凤凰山采石场,仅能满足2011年和2012年工业园区建设对石料的需求;81省道复线通过调整线路规划尽量占用山地,其主线可以自求平衡,但支线预计缺口约174万吨等。从其他需求分析,需求总量相对稳定,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统计,2010年需178万吨石料,可由经营性矿山供应。
(三)供给与需求差异情况。从重点工程石料供需特点分析,具有较强的供给地域性和需求集中性。受全市矿山分散分布、重点工程项目接踵而至、对石料需求缺乏预测性等因素影响,全市石料进入需求高峰期,出现了重点工程项目间供需不平衡、区域性供需不平衡、阶段性供需不平衡并存的矛盾。目前,东部产业集聚区所需石料缺口最大,工业园区、城市新区石料供需基本持平。从实际供应量分析,全市13家在开矿山,2009年实际生产规模约460万吨,低于年设计生产规模537.22万吨,与在建重点工程年需求量相比,缺口767万吨,加剧了石料市场供需矛盾。从石料市场价格对需求的影响分析,我市石料综合价格与台州市其他各县(市、区)相比,市场价格偏高。据《台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2010年4月,我市碎石(综合)每吨市场价为48元,居台州市首位,比均价高9.43元;每吨宕碴市场价为25元,比均价高3元。东部产业集聚区、交通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重点工程所需石料主要从玉环、三门等地购买。
二、我市石料市场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石料市场年理论供应量与实际供应量存有差距,供需的时段性、区域性矛盾日益凸现。究其原因,主要是石料市场存在以下“五难”。
(一)矿山选址审批难。一是矿山选址限制多。选址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系统性和法律性。一般采矿权的设置至少涉及国土资源、农林、环保、水利、公安、安监等6个部门,属重点工程协议出让矿山的,还需增加发改和建设规划2个部门(以下简称“6+2”部门),同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9部法律法规,如安全距离、山区空中管线的纵横排布、重要的水源地、风景旅游区、高等级公路可视范围、基本农田上山、生态功能区、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等各种禁止条件的制约,采矿权选址困难。虽然相关部门根据省级部门有关规定,对重点工程采矿权设置的限制条件有所放宽,但是受我市8万亩农保在山地、指标限制、占补平衡等因素影响,调整起来费时、费力,困难重重。二是审批程序繁琐、时间长。所涉及的“6+2”部门审批环环相扣,程序复杂,加之没有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时间冗长,上报合格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后,也很难一次性审批成功。从拟设矿点到矿山开工,最快至少在半年以上,一般需2—3年。如松门镇白岩二期采石场由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自2008年11月17日市政府召开协调会明确项目包装审批至今,已过一年零九个月,但是其审批工作还未完成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矿产权出让合同等10项内容。
(二)镇(街道)村积极性调动难。一方面,因工程性矿山的经济收益明显低于经营性矿山,但承担的责任却远大于经营性矿山,镇(街道)对设置工程性矿山的积极性普遍不高,部分工程业主懈怠了矿山设置的前期协调工作,使部分工程性矿山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提高了石料成本。另一方面,采矿权出让金30%一次性返还给镇(街道),没有明确返还给村集体的比例,村级组织在化解村民与采矿权人的利益纠纷时动力不足,经常人为中止采矿活动;村民所能得到的只有山林地补偿款,导致征地拆迁难度越来越大,影响石料的供给。
(三)石料运输难。一是运输成本高,一般占石料总成本的50%以上。二是每年因工程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市交警大队统计,2009年引发交通事故15起,死亡17人,经济赔偿300万元;今年1—6月份引发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三是道路破损严重,维修费用高。因农村道路承载能力有限,长期运输石料造成道路破损严重,维修费用直线上升。如上马工业区用料运输后,81省道道路修理费达3000万元。
(四)监督管理难。一是对违法采矿行为缺乏有效的打击措施。在石料供不应求、价格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受经济利益驱动,几乎零成本的无证采矿、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破坏了矿山资源和山林植皮,也扰乱了石料开采的正常秩序。二是对矿山开采进度监管力度明显不足。有的重点工程业主、相关部门对已受让矿山开采进度的管理力度不够,审批后启动工作和开采进度缓慢,甚至有些重点工程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迟迟不开工,形成“闲置”矿山,人为导致石料供应不足。如松门镇白岩一期采石场(开采有效期五年,总资源量960.7万吨),自2007年9月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发证至今将近三年,由于中标单位的爆破行为违反了安监部门的“三同时”要求,致使开采建设期(发放安全许可证前)延长,目前仅开采了 250万吨(按时间进度应开采576.42万吨)。三是对经营性矿山缺乏行之有效的调控手段。全市在开和拟开经营性矿山共有6家,年设计生产规模257.71万吨,开采总量1552.4万吨,占全市在开和拟开矿山总量(4511.62万吨)的34%。因石料需求具有很强的时间集中性,经营性矿山业主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存在着囤积石料、垄断和虚抬市场价格等行为,影响了石料市场正常的供给秩序。
(五)资金调度难。工程性矿山审批成本较高,前期需支付大量的财政性资金。如松门镇白岩二期采石场已投入资金149.8万元。目前,因财政资金紧张、银行贷款紧缩等原因,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矿产权出让合同需交付的5535.9144万元出让金无法落实,审批工作暂停,审批时间延长,使原先支付的资金沉积,不利于财政资金的通畅流转,资金使用效益明显下降。
三、缓解重点工程石料供需矛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重点工程建设关系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对保障经济平稳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要建立重点工程矿山设置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牵头,召集国土资源、发改、建设规划、公安、安监、环保、农林、水利、业主单位、相关镇(街道)和村等,从选点开始全程统筹安排,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并实行“事项一窗式”审批流程,避免部门之间工作脱节、部门与业主单位沟通障碍、业主单位与镇(街道)和村之间利益分配不清等,保证整个流程环环相扣、合密无缝。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鉴于矿山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审批并开采供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6+2”部门力量,以专业的视角,科学预测发展需求,将矿点设置纳入“十二五”规划,统筹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留足后备矿点,保证石料供应的计划性、持续性、科学性和前瞻性。要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生态功能区规划修编为契机,组织开展对全市石料供需,特别是重点工程需求量,以及拟新增矿点等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创造条件就近设置采矿权,提前谋划、合理布局,缓解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石料供需矛盾。
(三)大胆探索,创新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探索重点工程矿山审批全程代理制,尽可能地缩短审批时间。完善矿山出让方式,工程性矿山应明确以协议方式出让,原则上不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确保石料以低廉的价格提供给重点工程,避免出现“高价矿山”。健全经济利益分配机制,调整采矿权出让金返还比例与方式,增加镇(街道)的返还比例和村集体的所得比重,按出让年限分年度转移支付。通过分期支付,保持镇(街道)、村集体工作的协调性、连续性和持久性,确保矿山在生产期内正常运转,稳定市场供应。要做大做强采矿权,突破矿山指标限制。鉴于2009年起省国土资源厅对县(市、区)发证的矿山数实行指标控制,并逐步减少的趋势,要在做大做强采矿权上做文章,力求新设置矿山生产规模均在100万吨以上,由省厅审批发证(因省、市发证的矿山不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可以探索分片、分区设置“政府矿”,扩大个体开采总量,就近满足若干重点工程的石料需求。要拓宽石料来源渠道,利用边坡山体、危岩、废旧矿整治等,切实增加开采量,同时搞活市场供给机制,存量矿山资源,满足重点工程的石料需求。
(四)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担当起监督和管理职责,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急建设工程所急,想建设工程所想,为建设工程所为,求建设工程所求,同时要依法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安全隐患严重的矿点等整治和处罚力度,使其不愿开采、不敢开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全力净化石料市场,促进规范、有序运行。业主单位要主动与部门沟通,切实承担起报批手续、开采期间的安全责任和政策处理、利益纠纷等协调工作,加大对审批后开采进度的监管力度,督促爆破采掘施工单位依法(合同)履职,狠抓开采进度;要有效监督施工方引进先进的矿山生产配套设备,实现规模开采,按设计标准保障供给,确保矿山正常、安全的开采秩序。
(五)采取措施,破解急需。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是要采取有效举措,通过内部调剂等途径,全力以赴解决松门镇白岩二期采石场审批中需交付市国土资源局的矿产权出让金5535.9144万元。二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合作,齐心合力攻破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尤其是要按照“就近”原则,抓紧选点,增设采矿权,解决75省道南延和81省道复线(太龙线)工程对石料的需求缺口;要抓紧动工开采东部产业集聚区的石塘后沙村茅草岗石料矿、工业园区的城西街道合岙山石料矿,及早立项启动铁路新区建设的石料采矿点,缓解当前重点工程对石料的供需矛盾。三要尽快建立破解急需问题的工作团队,整合部门资源,集中力量解决处于审批中的矿山报批、开采前的有关事项,促使在批矿山及早开采。如尽快办理中心渔港二期工程的石塘镇落星山采石场的登记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市政协调研组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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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函[2010]10号
政协温岭市委员会:
自收到《关于缓解重点工程石料供需矛盾的建议案》(温政协[2010]21号)以来,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专题召开汇报会、协调会,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保护保障重点工程石料正常供应。现将有关工作通报如下:
一、我市持证矿山现状及石料供应情况
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自2001年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设有8个采区,2003年规划修编时增加了2个采区;共有10个采区。新一轮规划(2010-2015年)采区增加到11个。矿山总数由2003年的74家减少到2010年的25家;建筑石料开采总生产规模从2003年的500万吨增力 U2010年的1578万吨,规戈的合理配置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极大地缓解了我市的建筑石料紧缺难题。
二、重点工程和社会建设对石料的需求
针对建设所需宕碴具有较强的就地供应特点;市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年初都对重点工程业主进行走访调研,提前介入采矿权设置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矿山计划指标,保障重点工程的石料需求。经预测至2015年前,东部重点工程预测用料总量约9500万吨,其他交通项目需求石料约800万吨,工业园区、新区办等工程建设需求石料约500万吨,其他一般社会建设项目需石料的需1000万吨。
综上所述,到2015年,全市需求石料总量约为11800万吨。
三、全市可供东部沿海工程项目石料情况
(一)现有矿山(含省国土资源厅已批待办)每年可供东部工程项目石料。经测算,到2015年现有矿山可供的资源量为7230万吨,东海塘白岩采石场变更后,最大可达8730万吨。
(二)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石料基地及整体铲平区。经估算,下一轮规划期(2010-2015年)全市可供资源总量约为145000万吨。
综上所述,到2015年,全市可供应东部工程项目石料总量约为37000万吨(含小岭下采区、永红采区、屏上采区、朝阳采区、现有的可供矿山),已远远超过需求量。
四、宕碴紧缺的原因分析
由于宕碴需求的时段性、区域性矛盾存在,我市矿点设置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困难:一是采矿权设立涉及部门较多。共涉及八个部门(公安、发改、建设规划、国土、安监、环保、水利、农林),九部法律(其中国上有二部法律),林林总总法规、规章多达几十部。虽经各部门通力协作;大力支持,但受各部门法律、法规限制;有些规划采区内的采矿权实际上无法设立。二是矿山选址难。温岭地少人多,山区人类活动频繁,从采矿权设置的安全距离来衡量,如果不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采矿活动很难避开人群;这会给采矿权设置增加难度;山区空中管线的纵横排布对采矿权的设置有直接的否定作用;重要的水源地;风景旅游区,高等级公路可视范围,基本农田上山,生态功能区,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等等各种禁止条件使得采矿权选址困难。三是受利益冲突影响。采矿权设置后,采矿权出让金30%返还给镇(街道),村里没有出让金返还(因矿产资源只有国有一种所有制的法律规定,封杀了出让金这种国有资产流向村级集体的途径),从而影响了村集体的积极性,而村民所能得到的只是少量的山林地补偿款,在采矿活动中,村民与采矿权人的利益纠纷时有发生,作为村级组织在化解矛盾方面的动力不足,冲突双方缺乏调解的通道,双方都追求利益最大化,经常造成采矿活动人为中止,影响了石料的供给。四是矿山开采进度监管力度明显不足。有的重点工程业主对已受让矿山开采进度的管理力度不够,导致人为的宕碴供应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有些重点工程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迟迟不开工;形成了“闲置”矿山;造成了宕碴“伪紧缺”。在各级财政资金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却沉淀了不少因办理采矿手续所支付的大量财政性资金,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五、近期正在解决的问题
11月9日下午,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宕碴供应情况工作会议,会议专门听取了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汇报;相关单位也在会上作了发言,周先苗市长对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作了布置和强调。一是建立温岭市重点建设项目矿产资源保护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国;二是科学规划矿山布局;三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快审批速度;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行为。
会后,相关单位迅速行动;采取可行的措施,一些具体工作进展较快。省国土资源厅已批复同意东海塘白岩采石场二期设置采矿权,矿产资源量4250万吨。目前业主单位正积极筹措资金;待交缴相关费用就可到省厅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乃省道南延工程已经起动;按照省国土资源厅[2009]38号文精神,乃省道指挥部目前积极就近择点,计划就近再增设采矿权。东部产业集聚区的温岭市石塘后沙村茅草岗建筑石料矿、温岭市工业城指挥部的温岭市城西街道合岙山建筑石料矿,二家矿山2009年5月由省厅审批发证,至今还未开工,目前二个项目工程指挥部已开始促动工开采。中心渔港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温岭市石塘镇落星山采石场,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0年5月批复同意设置,业主单位正在筹集资金办理登记手续。引省道复线(太龙线)现正在项目报批,所需石料由业主单位继续增设矿山。
此外,积极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工作。规划编制调研阶段,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市石料供需,特别是重点工程需求量,以及拟新增矿点等情况开展了普查,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在温岭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年)文本中专门就保障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编写了一个章节。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实施矿山设置联席会议制度。为提高效率,市政府计划建立温岭市重点建设项目矿产资源保护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法制办、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林、国土资源、环保、安监以及相关管委会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制订有关政策。制订《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矿产资源需求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讨论稿经11月 30日市矿产资源保障联席会议讨论和完善。主要是明确了重点建设项目石料供应矿山的准入条件、重点建设项目石料矿山的报批、采矿权出让金返还政策、重点建设项目石料供应矿的石料调剂、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石料矿山开采后的矿地利用及明确采矿权等内容。
(三)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制度。
(四)加强监督,对重点矿区进行经常性督查,促使其早开工,加大开采量。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建材 建议案 答复 函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