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私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8-5-23 00:00:00 来源:网站集群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从2002年的31余万人增加至2007年的55余万人,每年约以10%的幅度增长。虽然外来人员对温岭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成绩,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治安、居住安全的问题。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出租房屋73245家,与2005年34244的登记家数相比,三年间增长了114%。其中私房为72145家,占到了98.5%,用于居住的为65313家,占89.17%;2005-2007年流动人员犯罪占总犯罪人数的比例分别为64.97%、64.11%、71.19%,2007年流动人口犯罪人口比高达万分之二十八。可见,出租私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容忽视。
    4月24日,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出租私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到泽国、横峰、城西等地实地察看外来人员的居住情况,听取了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有关出租私房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委员们认为,市政府领导重视出租私房的管理工作,按照《台州市出租居住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了我市出租私房安全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出租私房的“旅馆式”管理、委托管理、星级管理和相对集中居住管理、专业队伍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等管理模式,也进一步推动了组织建设、规范管理、平台建设、基础建设、责任考核等工作的落实。但由于外来人员数量多,价格与需求的推拉,出租私房的供求关系不平衡等因素的制约,我市的出租私房安全监督管理也存在着基础信息掌握比较薄弱、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监管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已严重地影响着“平安温岭”的建设,成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为此建议:
    1、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组织领导。要根据温岭出租私房的实际情况,利用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契机,建立和完善出租私房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合署办公,综合协调建设规划、安全监督、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主管牵头部门,落实相关职能,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企业主及出租私房主的主体作用,促进出租私房的安全管理、治安管理的进一步落实。
    2、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基础信息。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出台一个符合温岭实际的出租私房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管理主体、管理责任、管理措施,以及政府、企业、出租私房主的权利与义务等,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管理经费的负担问题,根据“谁受益谁出资”的要求,落实好政府、企业、社会各自应负的份额,进一步保障管理机制的完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协管队伍建设,加强外来人员、出租私房的基础信息管理工作,要利用科技手段为企业、出租私房主、外来人员提供一个便捷的信息登记平台,切实解决基础信息收集难的问题。
    3、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整合管理资源。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的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出租私房的租赁行为。要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强化镇(街道)、村居、企业、出租私房主的责任意识,确保出租私房消防与治安安全。要整合管理资源,形成一个多部门合作的有效力量,从源头上加强出租私房的消防、治安安全管理,为建设“平安温岭”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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