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育发生于每个家庭,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围绕婚、生、育开展的。因此,人口与计生工作无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对人口与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又为人口与计生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基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村一级作为社会层面中最直接面对农村家庭的计划生育,农民中普遍存在着从众心理和求衡心理,以及生育男性的偏好,生育文明村的创建,将生育文明的内涵从最有效的层面,直接影响千家万户。因此,寻找生育文明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创建生育文明村,对于促进人们婚育观念和行为的进步,提升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生育文明要求人们在婚姻、家庭及生育过程中,遵循现代婚育思想、科学生殖方法和社会道德规范,行使公民合法的婚育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针对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核心目标,因此,现阶段生育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应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进一步认清国情、认清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人口忧患意识,逐步树立起自主而负责任地生育的理念。进一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
生育文明要破几千年来形成早婚、早生、多生多育、重生轻育、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文化,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男女平等、生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的现代生育文化。因此,现阶段倡导生育文明、创建生育文明村,应立足于初级阶段,侧重于从宣传教育、服务入手,寻找有力载体和有效途径,传播有用知识,营造有利环境,开展满足民众需求的宣传服务,只有这样,生育文明村的创建才能春风化雨,卓有成效。对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生育文明具体化的六大方面主要内容与之水乳交融,并能互相促动,互相推进。即生育观念文明、生育制度文明与乡风文明,生育管理文明——计生村民自治与农村管理民主,营造有利的生育文明环境,传播生育技术文明,提倡生育服务文明,与村容整洁(包含乡容村貌的整洁与人们精神风貌的振奋),生育行为文明与人的自身再生产讲求“生产先进”,少生快富与生活富裕。
因此,人口和计生工作要抓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大好时机,大力倡导生育文明,把握六大工作重点,将生育文明村的创建有机地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
1、全力倡导生育观念文明。发挥镇、村人口学校作用,大力加强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注重宣传的互动效应,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结合农村文化俱乐部的建设活动,着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精品工程。本着“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的精神,将生育文化园区建设,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有机地融入村庄整理、中心村建设和环境整治中,着力营造有利的生育文明环境;积极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健康向上,反映时代特征、符合时代要求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同是传后人”等为核心的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大力宣传人为选择性别引流产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给社会、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宣传法律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处罚规定,教育引导群众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引导群众依法生育,关注人口安全;针对几千年遗留下来父母操办婚事,早婚、早育、多生、性别歧视等封建落后的婚育习俗,倡导生育观念文明,反对封建落后的婚育民俗,促进乡风文明。
2、着力践行生育制度文明。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切实保障和尊重公民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将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作为关心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党和国家政策是否取信于民的政治大事来抓;村两委重视人口与计生工作制度化,每年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人口与计生重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执行计生村规民约;按照国家指导、群众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注重工作实效,切实引导已婚育龄群众选择并落实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3、致力创新生育管理文明。针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在村(居),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这一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引导并巩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村民自治,规范化地出台并实施对推动计生工作具有实质性作用的村规民约;发挥民主恳谈这一有效载体,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监督管理村民依法生育,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除人口与计生有关法定公示外,每年定期公示计生村规民约奖罚的执行情况。坚持流动人口双向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强化信息交流,落实管理服务措施,本村的外来人口,也要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4、倾力强化生育服务文明。开展人口和计生政策服务,为育龄群众办理再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提供便捷、优质服务,要将开展政策服务的过程当作是传播新型生育文化的重要环节,将提供政策服务变为倡导生育文明的春风化雨行动。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三贴近”原则,开展零距离的优质随访,特别是四项手术对象和怀孕生育对象的慰问随访,为其提供符合需求、尊重意愿、平等互动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通过服务来引导公民依法生育。积极参与实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5、合力传播生育科技文明。整合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现有资源,设置避孕药具免费供应点,通过举办讲座、义诊咨询等形式,适时推广应用新的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将科技成果、技术手段应用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减少和避免人们在生育过程中不科学、不卫生以及有损于人们身体健康的因素,提高生育行为中的科技含量,从而保障生殖健康,推进少生、优生、优育,引导农民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6、努力实现生育行为文明。加大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生育合同等对计生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作用,引导公民在有关法律制度和政策框架内,依照法定的时间和要求,负责任地生育子女,逐步减少违法生育行为;基本杜绝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杜绝弃婴溺婴等愚昧落后的婚育行为;倡导规范的围产期检查和入院分娩,倡导对不孕症患者多予理解关爱,倡导少生优生优育,推动农民自身再生产讲求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