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春委员:正确引导科学调整村级规模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发布日期:2005-3-20 00:00:00 来源:市政协办 

    我市现有的村级规模始于五、六十年代的设置,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管理层级。与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中心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做好村级现状的调整工作,是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务必要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
    一、我市行政村设置的现状与调整的理由
    截至2004年底,全市共有行政村851个,近1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就有一个村,平均每村人口1143人,其中1000人口以下的有347个,1000-2000人的有452个,2000人口以上的有52个。村级干部约有6300名,平均每村干部5-7名。
1、镇级行政区域的调整与加快中心村建设的需要,要求行政村的调整。
1992年、2001年我市两次大规模乡镇撤扩并后,镇级行政区域普遍扩大,各建制镇平均人口近8万,平均辖村60多个。而现有农村村庄布局零乱,规划不够完善,新型农村建设受跨村建房条件的限制以及村民传统家居观念的影响难以落实,村与村之间缺少有效的协调和统一,中心村建设只局限于自然村的“新村庄”复建,没有实质意义上的“中心村”规划建设意义。
    2、农村产业化发展和税费改革后,要求实施行政村撤并。
    小型村人口少,耕地少,资源相对匮乏,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和集体效应。同时农村实施税费改革之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减少,进而造成集体经济薄弱,干部职数、日常支出没有减少,使有些村负担过重,村里的年收入尚不足给付村干部的合理报酬和日常支出;有的村没有余力搞建设、办事业,甚至村级集体经济亏空,基础设施滞后,公益事业难办,村容村貌一如往昔。
    3、当前农村民主政治发展和村级班子建设的需要,要求实施行政村撤并。
    随着村级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村民的民主自治意识进一步加强,进而对村级干部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村级规模小、人口不多,选拔村干部的范围受到限制,同时在选举时容易受家族势力的操纵和影响,制约了村级班子建设,直接影响到农村组织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致使一些村成为“落后村”、“薄弱村”。
    4、兄弟县(市)和箬横等地的成功经验,推动实施行政村撤并。
    2000年,省内桐乡市就已全面完成了行政村撤并工作,该市从317个村合并为178个村,行政村调整率达76.99%。我市箬横镇从2003年10月开始进行行政村撤并试点工作,将浦岙、晋岙里等原有12个行政村合并为2个村,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撤并后两个行政村人口分别达4300人和3800人,村干部原先近70名,现任村干部25名,减少64.28%,集体经济原先有50%村亏空,撤并后全部消化赤字,而未向村民集资一分钱,还创办了集体事业。实践证明,行政村撤并给这两个村带来了发展机遇和空间。根据形势发展以及当前我市村级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在城镇规划体系的框架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行政村撤并,既可解决“空壳村”过多的现状,又有利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实质意义上的“中心村”建设,为我市农村新一轮发展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二、当前我市行政村撤并工作中的困境
    实施行政村撤并,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前瞻性工作,由于思想认识不统一,受地域差别、观念冲突、制度磨擦以及担心集体资产被平调等原因的影响,全市行政村撤并工作启动缓慢,成效不佳。
    1、缺乏宣传发动,思想认识没有到位。虽然市委、市政府在年度工作部署中,安排了行政村撤并工作任务,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去深入细致地做好调研工作,更未去做引导及宣传发动工作。此项工作仍停留在启动阶段,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加上目前强调稳定为首要任务,怕撤并易引发上访等不确定因素,万一出点差错,谁来承担责任?求稳思想致使有关部门及镇(街道)不愿主动去做这项工作。
    2、缺乏政策措施,无法引导各地具体实施。由于撤并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面大,具体法律条文欠缺,必须要有具体的政策可操作,但我市尚没有出台一项实质性的指导意见,各地因没有具体政策作指导,镇村干部更没有积极性去搞行政村撤并工作,广大群众事先也很难预见或体验行政村撤并带来的好处,抵触情绪客观存在。
    3、缺乏调整规划,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由于全市没有行政村撤并的发展规划,同时行政村调整工作也没有列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街道)没有同步启动,个别试点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而部门的配合也难以统筹。
    三、对我市做好行政村撤并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做好行政村撤并工作虽然是有一定的风险,但对于我市今后长远发展及村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要按照“科学规划、规模适当,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合理调整、有利发展,权利不变、群众满意”的要求,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1、搞好调研,出台政策,指导全市有序地开展行政村撤并工作。市政府要建立专门的协调组织,落实调研课题组,认真听取村干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制订调整规划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时选择。然后要出台一个可操作的指导意见,引领各镇、街道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既要避免激进式的“一刀切”,又要杜绝“惰性”的随大流;要做到条件成熟一个撤并一个,并把这项任务当作今后“三农”工作中的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抓紧抓好。
    2、统一思想,做细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撤并工作。走群众路线,做细做实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是行政村撤并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先重点走访,后户户走到”的方法,通过召开村班子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村级“民主恳谈会”等形式来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便于干部群众认识到行政村撤并是实实在在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富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撤并工作之中。
    3、加强扶持,落实措施,让村民撤并后获得更多好处。市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新组建村的帮扶力度,扶持撤并村开展各项工作,使撤并行政村的群众得到实惠。如:规划部门要及时提供“中心村” 规划调整,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组织人事部门鼓励和引导镇(街道)干部下村任职,对到中心挂职的机关干部给予福利、职务的优待,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补助或奖励撤并村,农业部门要做好村级财务的调整和农业发展的指导工作。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实施行政村调整。行政村撤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使群众理解和满意。在撤并工作中,要严格做到“三个必须”和遵循“五项原则”。即一是撤并村必须群众有愿望,自身有要求;二是必须按照《村民组织法》规定的依法审议和表决;三是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程序依法审批。遵循的“五项原则”,即一是坚持尊重历史、尊重民意的原则;二是坚持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三是坚持有利于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和村级经济发展的原则;四是坚持有利于中心村和现代化建设的原则;五是坚持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严格经过五个步骤:一是将村规模调整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二是由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结果,依法提出撤并申请;三是镇(街道)讨论决定后按规范程序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报告;四是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五是镇(街道)主持召开新村成立大会,并根据规定建立村务管理等相应机构。
    5、理清思路,谋划发展,确保撤并后平稳过渡。行政村撤并后,大部分群众的心态有着趋新的期盼,这就要求新村干部要集思广益,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新村的发展规划;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增强村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扬团结拼搏精神,尽可能多办实事,使群众得到实惠;要对干群不同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把全体村民的思想统一到新村建设和发展的大局上来,为新村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要加强村务公开,提高村务的透明度和民主化程度。
    总之,行政村撤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悉心指导,推动各地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村撤并工作,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三大跨越”、打造“平安温岭”、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成绩。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界别
    箬横镇党委统战委员               特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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