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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04-07-24  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关于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面积已从原有的11平方公里扩大到24平方公里,中等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功能逐渐完善。泽国、大溪、松门、箬横、新河五大中心镇也加快建设,逐步向小城市迈进。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进一步集聚,市区人口从原有的11.5万人增加到22万多人(不包括外来人口约6.92万人),全市机动车以每年3万多辆快速递增,车辆的使用频率也相应提高,给交通秩序管理带来了压力。行车难、停车难、管理难、事故多的状况日益突出,形势十分严峻,并有继续蔓延和增加的趋势。 车辆的绝对增加和相对增加,使道路交通的通行能力相对削弱,道路的动态和静态建设始终跟不上车辆的快速发展,制约着经济发展,影响投资环境,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交通法规)于今年5月1日实施,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开展专题座谈讨论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深入到太平街道、横峰街道、新河镇、市交巡警大队,召开街道、五大中心镇分管交通的领导和公交、客运、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座谈会,听取了太平街道13个社区居委会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考察了市区道路和市内主要交通主干线的建设和交通秩序状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的现状 1、市区发展的现状。我市初具中等城市规模,其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城市的许多功能不完善。这种城市规模与市区功能不相称的状况,必然存在着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的诸多矛盾。市区规模虽已扩大,城区面积达24平方公里,但城市功能发育不平衡,形成具有城市功能的建成区面积仅为10.31平方公里,新老城区差异较大,导致人流、车流相对集中于老城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正在加快建设步伐接轨老城区,城北街道、横峰街道的市区规划框架虽已形成,但其城市及各种设施建设仍未脱离镇乡的原型,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2、道路发展的现状。我市道路规模与质量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提高,通行能力大幅度提升,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全市可通车公路达1308.12公里,其中104线国道21.34公里、省道64公里、一级公路35.22公里、县乡道457.3公里、村道(村村通公路)710公里;市区道路总里程84.6331公里,路网密度8.2公里/平方公里,主干道长度55.9214公里,主支干道密度5.42公里/平方公里。虽然道路(公路)发展很快,但现有的道路(公路)状况难以适应市区的发展和五大中心镇拓展的需求。市区特别是老城区的路网结构不合理,东西流向较顺,南北流向梗塞,仅能担负起南北畅通的太平路显得十分拥挤,其他支线尚未纵横贯通连成一线,起不到道路的应有作用。市区道路与公路、五大中心镇路网的衔接出现断层,且未形成合理布局,万昌北路延伸与大石一级公路交叉,锦屏路、东环路与泽太一级公路的出口交接难以治理。 随着市区的拓展,公路街道化、街道公路化已日益显现。如人民路属公路变街道,体育场路是街道成过境公路,泽太一级公路过境与泽坎公路重叠(新开河路段),并日趋街道化。现有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结构、交叉路口渠化不很合理,太平、横湖、方城学区学生的出行,与道路交通的通行矛盾无法避免。道路交通的路标、路牌、交通信号等设施与道路畅通的要求不相适应,道路交通被商业、服务业所吸引的人流、车流占用,车辆占道现象十分突出。 3、车辆发展的现状。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近20.31万辆,其中汽车类3.11万辆,摩托车16.14万辆,农运货车688辆,拖拉机5000多辆。具体数字见下表: 2001-2003年机动车辆拥有量统计表 年份 汽车类 摩托车 农运车 总 数 比上年增加数 2001 16814 108674 685 136173 34847 2002 23148 133173 692 157013 20840 2003 31046 161346 688 193080 36067 单位:辆 注:仅2003年汽车类就增加了7898辆,年增长25.44%。 预计,随后三年全市机动车将增加到27万辆。据我国汽车类增长分析,每当拥有量年增长超过20%时,必将引起当年以及随后几年城市交通恶化。同时,车辆的使用频率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而急剧上升,车辆的绝对增加与相对增加,又拉动了对停车场地和道路建设的需求。车辆的绝对增加带动着驾驶员队伍的快速发展。截止2003年底,全市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5.39万人,其中低龄(未满三年)驾驶员近5.8万人。2004年1-4月份,新增驾驶员8314人,报名在考约7000多人,给交通秩序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4、交通安全的现状及其危害。全市道路质量提高,车辆档次提升,通行能力加强,行车速度加快;驾驶员以人为本意识较差,超载、超速等违章行驶现象严重;新驾驶员剧增,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行人遵章率不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交通事故有增无减。万车事故死亡率是衡量道路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2002年全球道路交通伤害所致死亡率为19.0/10万,而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为20.2/10万,我国北京、上海、江苏、海南4个省(市)十万辆车事故死亡率低于10。2003年台州市事故死亡率为113.1/10万,我市前三年平均为90.07/10万,虽比台州市少23.03/10万,但与中等收入国家比高出69.87/10万。2001-2003年全市交通事故情况如下: 2001-2003年交通事故汇总表 年份 交通 事故 总数 其中:市区事故数 其中:汽车类事故数 死 亡 人 数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十万车事故死亡率 小计 驾驶员数 行人 人数 市区死亡数 2001 1201 12 984 132 20 60 12 590.4 96.93 2002 1593 18 1390 154 24 52 19 942.0 98.08 2003 1144 14 957 152 24 64 14 127.6 78.72 合计 3938 44 3331 438 68 176 45 1660 90.07 2004年1-4月交通事故总数284起,其中:死亡63人,占全年控制数的39.87%,比去年同期增加46.51%,直接经济损失432.1545万元。 2001-2003年交通事故各项指标同期比 前三年交通事故与上年比分别为:2001年上报事故-3.53%,死亡人数-6.38%,受伤人数-17.3%,直接经济损失-8.28%;2002年上报事故+32.6%,死亡人数+16.7%,受伤人数+80.6%,直接经济损失+59.6%;2003年上报事故-28.7%,死亡人数-1.3%,受伤人数+21.6%,直接经济损失+33.5%。 在死亡人数中不是温岭籍的分别为:2001年26人,占总数的19.7%;2002年31人,占总数的20.13%;2003年44人,占总数的28.95%。 注:汇总表中,1、死亡数不包括七天后死亡,小计栏包括其他死亡人数;2、交通事故包括非道路交通事故;3、未报案不计入。 可见,道路不畅路难行,事故多发损失大,既有其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产生的特殊性(区域性)问题,值得深思。若不把这种具有特殊性的矛盾限制在最低限度,势必会影响我市推进“三大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影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与省级文明城市的形象,损害投资环境;影响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甚至会吞噬一个完美的家庭,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我市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存在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竭力构建政府牵头的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主要领导经常顾问,分管领导还进行了多次的现场办公,解决了一些交通秩序管理的难题。各职能部门、镇(街道)也竭尽全力为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作出努力,克服了许多困难,形成了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路的有序运行。但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1、交通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市城市道路(建设)由建设规划部门主管,公路交通由交通部门主管,交通秩序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用车由农机部门)主管,工业集聚区道路各自建管,很难形成四驾马车齐头并进。随着市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有的城市道路、公路界限已经很难分清。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标准不一致、技术参数不相同、使用功能不一样,加上地理地貌、工程进度、资金不足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使交通秩序管理与城市发展不够协调。在具体项目的规划和管理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事例,如单项规划具有特色,但规划的实施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单项规划与整体规划不够协调,规划执行难以到位。另外,市区道路与五大中心镇、公路的衔接有待改进;市区停车场地移用、建设项目使用功能改变等影响交通管理的问题进一步突出;路网结构不合理,公路与城市道路混合使用,公交路线与城市短途客运线路有重叠,使局部区域交通显得非常拥挤;社会化、市场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形成,重复投资、多头管理、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的现象难以消除;公路建设中的亮化、美化达不到城市发展的要求,从而影响道路的安全、畅通和管理。 2、观念与发展不够协调。随着市区的不断扩大,城市的整体观念、大交通的科学观念还未树立,全方位利用地上地面地下空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没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传统的观念落后于城市和道路交通的发展。虽然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道路畅通安全工作,但一些领导对道路畅通安全的认识不够到位,部门之间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道路畅通安全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为主,政府与社会共同落实的格局尚未形成。首先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道路交通的迅速发展,广大群众的交通观念跟不上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城东、城西、城北、横峰等地虽然地域称谓变为市区,原本的农民成为市民,但群众的现代交通意识薄弱,遵守交通法规不自觉。其次随着市区人口的进一步集聚,外来人口的增多,观念市区与现实市区差异的潜意识没有消除。再次市民消费交易行为相对集中于老城区,导致人流、车流相对集中,乱穿公路、占道停车、违章停泊等行为时有发生。最后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未引起人人重视,超载运输、超速行车状况十分严重,应对城市发展所带来的交通秩序问题缺乏针对性和前瞻性。 3、规划与建设相对滞后。我市的城市发展规划比较完善,但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尚未完成,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比缺乏包容性,市区规划与五大中心镇规划不够协调,布局不够合理。交通建设、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老区道路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道路通行与新区道路通行出现断层,以及旧城的历史现状和旧城改造的局限性,造成影响交通秩序的后遗症难以消除;建设项目与城市发展和交通秩序管理不够配套,小区停车泊位贫乏,市区停车场地不足,一些商业服务业的开设不符合建设项目要求,也没有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如东辉公园周边无停车场地,且设立肯德基等商业服务项目);道路规划建设与车辆发展不相适应,人行(盲道)、机非分离人性化建设标准不一且不完善;公交车辆的发展、路线规划设置及服务质量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4、管理与需求进一步拉大。我市车辆将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截止2003年相对集聚在市区的机动汽车类有9966辆,年增长速度为42%,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剧。 市区停车场(泊位)情况一览表 停 车 场 地 划线临时泊位 合 计 占市区车辆的 % 社 会 配 建 5个 842辆 30个 2105辆 2036辆 4965辆 49.82 注:1、临时停车泊位按100%利用率计算;2、划线临时泊位是指 临街停车泊位。 据统计分析,市区有50%的车辆得不到停车场地,占用人行、非机动车道停放,使人行、非机动车道的通行道路拥挤程度相对增加,也人为地给交通秩序管理增加压力。全市交巡警大队在职民警95名,与车辆拥有量的比例为4.9人/万辆(加上协警员106人,与车辆拥有量的比例为10.41人/万辆),比全省、台州市分别少16.2人/万辆 和8.2人/万辆。虽然市委、市政府重视用增加协警员的方法,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交通秩序的管理,但与交通发展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同时新驾驶员队伍的扩大,驾驶员的技术和素质跟不上现代化城市发展的要求,协警员存在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都增大了管理的难度,导致管理与城市发展、车辆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5、道路与设施建设不够同步。城市道路建设突出的是美化,道路交通建设注重的是通行能力,交通秩序管理要求的是有序和安全。在道路与道路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交通标志(路标、牌)、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等道路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道路建设,影响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市区道路结构不合理,南北通行受阻;道路设计不合理,设计通行能力与实际通行能力有距离;路口渠化不合理,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被阻断和混合,一些绿化带影响人、车通行;交通信号灯布局不合理,道路通行受阻现象难以避免;十字路交叉视线不清,通行堵点在施工建设中未引起注重;交通信号等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相分离,建设由建设规划部门负责,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由于道路与交通设施建设不够同步,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诸多的隐患。 三、对我市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 城市发展与道路交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动脉和纽带。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吸引投资、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推进“三大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也是生产力。 1、建立现代城市发展与大交通的协调机制,科学编制城市交通专项规划,使城乡交通网络一体化。 市政府要建立一个道路交通建设的协调机构,并赋于一定的职权,集建设规划、交通、公安交通管理、工业集聚区道路建设管理为一体,解决当前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过程中由于体制原因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规划与建设、建设与管理不协调等问题。要从现代化城市发展和大交通的角度,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编制城市交通专项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一起组织实施。在编制规划时要处理好道路交通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和建设的关系;处理好老区建设与新区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市区建设与五大中心镇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市区出行与境外交通大动脉的关系;处理好道路规划建设与航运、铁路交通衔接的关系;处理好道路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建设项目与道路、停车场地承载能力的关系;处理好人行(盲道)、机非车行道建设标准与城市绿化、美化的关系。通过对规划的严格实施,切实解决城市道路的功能划分和道路等级的确定,市区对外道路交通衔接、出境道路的串行等问题,充分发挥道路网络的功能和作用,使编制的规划起到对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的指导作用。 2、加强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完善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制,在全社会树立起保畅通也是生产力的观念。 市政府应将新交通法规的教育列入“四五”普法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教育活动卓有成效。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各自的特长,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加大新交通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驾驶学校、驾驶协会的阵地,通过道路值勤、执法等活动形式,把值勤、执法与交通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和遵守交通秩序、职业道德教育;教育部门要依法完善交通安全的教育计划,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建设时的交通意识同步教育和客运车驾驶员的教育;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保畅通的教育,使其在承建项目过程中自觉做到畅通与建设项目相结合,降低建设项目影响交通的不安全系数;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广大市民的交通法规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城市意识,树立行人与车辆违反规定也是违法的新理念,促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要继续完善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制,把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行人和车辆违法、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的责任进行细化和量化,并拟定科学的考核指标,纳入部门、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使保道路安全、畅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3、加大道路交通建设的投入,切实解决交通秩序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要把城市建设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在城市发展中注重交通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 ----多方筹资,市场化运作,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要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利用民资,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城市和道路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要在政府预算中提高道路建设、交通安全管理资金的比例,集中有限的财力,实行多元化、市场化运作,尽快改建东门路,解决市区南北通行受阻等一系列有碍畅通的硬件问题。要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建立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的专项经费,把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纳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安全管理中,消除现行建设与管理相脱离所带来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的现象和不必要的浪费。 ----整合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区域承载能力。要加快车站(点)和停车场地的建设,居住区要按不少于100-130平方米占有一个停车位的要求建停车场地,为有序停车提供必需的条件,完善现有车站(场)的功能,使其发挥保畅通的作用。同时,要纠正原有停车位(库)移用的现象,使小区停车位(库)、公共停车场地得到有效使用,实现车辆停放归位;要制订新区居住区停车位出售的指导价,消除已建停车库(位)由于价格太高而闲置的现象;要尽量利用老城区的空闲地搭建临时停车位或建设多层多功能停车场(楼),以满足老城区的停车需求。同时,要切实改变停车场地建设就是政府出资公共事业建设的观念,寻求市场支撑点,走产业化发展之路;要在道路交通上建设合理、科学的港湾式停车站(点),消除在公路边随意停车上下客的现象。 ----更新观念,完善设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要按照城市和交通发展的要求,实行市区道路(街道)归口管理,坚持“四同时”,科学建设和组织路标路牌、交通信号等交通设施,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建设中,要注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要正确处理好城市绿化与交通路口渠化的矛盾,切实改变人行、机非混合的状况,消除可改造的堵头和断头路,改造多叉口路段,特别是泽太一级公路与泽坎路重叠新开河路段的交通信号等设施建设更为迫切(改道最佳),以缓解车辆多向通行的矛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道路资源,科学地组织道路运行,有条件设置单行道的路段,严格实施单行分流,如太平路(步行街改单行线)、方城路和一些繁华地段;对影响道路畅通的绿化带、大转盘应当及时改建;对难以有序组织流通的路段,可用错时上下班或定时分流车辆的方法,改变人、车流相对集中影响通行的状况(见表一1-9项,属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改变土地空间利用的传统观念,加大地下空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车辆停驶的地面占有率,构筑地上地下空间利用一体化,根据发展状况建立人行天桥或地下人行通道,实现人、车交错分流,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4、科学协调,严格监管,在道路软件建设上为安全、畅通提供保障。要规范协作机制,强化各部门的协调,统筹发展,为道路畅通提供应有的保障。 ----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提高防范能力。市政府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新交通法规的授权性条款,制订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秩序管理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则,规范车辆通行,确保道路有序、安全、畅通;要制订大型活动影响交通预案制度的规定,以提高防范、接处警应对能力;要加强监管,建立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影响评估机制,实行提前介入消除隐患,凡涉及交通安全、畅通的建设项目、公共旅游行业、商业服务业设立的审批,都应进行事前的交通影响评价,相关部门要把评价的权力服务于人民。要加强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的队伍建设,整合城管监察、交通执法、交通警察的人力资源,使其与城市发展、交通秩序管理相适应。要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增加科技含量,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执法能力,转变执法理念,强化优质执法服务,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探索管理新方法,科学协调,统筹发展。要改变原有公交客运车辆管理的现状,建立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将城乡公交客运车划归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提高公交客运车辆营运能力;科学设置和调整公交客运路线,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事业,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以降低市内小型车辆的使用频率,缓解行车难和停车难的矛盾。如3路公交车在新车站门口设始发站和左转弯,就严重地影响道路的畅通,应当适当延伸至三星大转盘以东。要根据市民的生活需求、道路运行状况,提高公交客运车辆的品位和服务质量,适当延长营运时间。要科学规划客运、出租车的候客停放位置,并根据城市发展和需求状况合理确定客运、出租车数量,避免只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导致相对过剩的客运、出租车为了生存而违反交通法规、影响交通安全和阻碍道路畅通的事件发生。 ----清理整顿,有序引导,合理利用。要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精力和力量,对已开业且影响交通安全、改变建设项目用途(住宅、停车场改商场,商务楼改酒店,车库租赁商业户经营等)的单位(个人)进行登记造册,依法整顿并通过引导逐步转移;确属无法转移的,也要限期解决停车问题,把占道等不安全系数降低到最低限度;要对影响交通的在建项目进行一次评估,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予以补正,消除影响交通的后遗症,如商业步行街的建设、工业集聚区的建设、大型娱乐项目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车辆通行和停车场地(泊位)的设置。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采取听证等办法汲取各方意见,探索停车管理产业化的新途径,尽快建立免费停车与计时(超时)收费停车相结合的有序停车管理机制,核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并区别主干线与次干线的车辆通行情况,科学划定停车泊位,提高现有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切实解决停车难和乱停车的问题。要清理人行道障碍物(亭),还路权于行人,减少行人占用车道的现象发生。 5、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人为本,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社会稳定与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004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的主题是道路安全,道路安全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也不例外,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交通法规, 2003年9月国务院对加强道路安全管理提出了“五整顿,三加强”的具体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关爱群众生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继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市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之中,明确领导责任,把握重点,强化管理措施。各部门和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保安全、畅通的行动方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相关部门要继续完善出租车、工程车驾驶员资格审定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并做到严格执行;要制订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上班车辆不得占用人行、非机动车道停车的相关规定,并作为该单位评先的条件之一;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拼装车辆出售的违法分子,消除劣车、病车上路行驶的现象;要加强道路监察与管理,落实车主自管责任制,依法查处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载、超高、超速行车及非法营运的事件。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安全管理机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执法力度,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案率和死亡人数,维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要敢于超前,加大科技投入资金,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引进、开发、利用最新交通科技装备,完善和扩建已有的先进管理系统,向科技要警力,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要积极探索研究适合本地实际的智能交通系统(ITS),GPS卫星定位系统,建立集信号自动控制、电视监控、无(有)线信息查询、非现场执罚管理、122接警、对外信息发布于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用科技手段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建立和健全驾驶员培训社会化体系,依法规范培训市场,严格实行培训与考试相分离的培考机制,制订重大交通事故有限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追究,促进培训质量和驾驶员的技术素质与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交通法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以及较多条款增改,这必将扩大执法范围,增加执法量与难度。因此,要在加强交通法规宣传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处理好传统观念难以承受新法规的矛盾,严格执法与教育同步,避免“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有序推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要在道路交通建设中,充分注重行人出行的情况,尽力降低行人接触道路交通的机率,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健全我市交通事故施救机制,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 总之,城市发展与交通秩序管理要在“规划、建设、管理、素质”上做文章,按照“加强规划、综合决策、利用资源、合理开发、协调分流、科学管理”的要求,根据城市发展、道路交通静态建设和动态建设的需求切实予以落实,为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二○○四年四月 表一 城区道路问题一览表 序号 存在问题的路段(口) 形成原因 建议意见 1 万寿路两个灯控路口、万昌路与中华路叉路口、老车站灯控路口 专用车道少(只有一个车道) ⑴增加右(左)转弯的专用车道 ⑵将路口绿化带外移 2 人民路五金市场门口 无停车场地 由市场招收管理人员,落实专人管理,实行门前三包 3 ⑴东门北路广电局附近,前溪路日杂品市场 ⑵太平路人民医院前、二菜场岗亭附近、新客站入口处 ⑶人民东路建设局附近、东门路老大都宾馆处 ⑴占用人行道设摊、设立公用电话亭、书报亭 ⑵施工围墙占用人行道 ⑶人流过多的商场 ⑴开展以政府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集中整治清理 ⑵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制 ⑶加强经常性管理 4 太平路 流量大造成车辆拥堵 对太平路和东城路实行交通单向组织 5 钟楼路老三和路段 占道设摊 ⑴转移现有摊位 ⑵施划停车泊位 6 老城区灯控路口 经常停电影响行车秩序 利用发电机、太阳能发电 7 三星大道 ⑴开口过多 ⑵客运车辆多 ⑶车站点、停车场地多 ⑴禁止客运车辆左转弯 ⑵归并部分开口 8 东辉北路、万昌西路 绿化隔离带开口过多 归并部分开口 9 老城区路段 ⑴大吨位货运车辆进入 ⑵黄包车频繁进入 ⑴调整进城货车吨位(1.25吨降至0.75吨) ⑵扩大黄包车禁行路线的范围(太平路等) 序号 存在问题的路段(口) 形成原因 建议意见 10 老城区路段 公交车(2、3路等)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为始发站场,且进场率低 禁止公交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为始发站,提高公交车的进场率,如延伸3路车始发站 11 下路廊大转盘 车流量超负荷,严重影响通行能力 对环岛进行改造,实行路口渠化,利用信号控制 12 东辉振兴广场前 ⑴车辆左转弯严重影响畅通 ⑵振兴大楼设计的出入口不明确,大楼未做交通影响评价 ⑴禁止左转弯,禁止在主干道上设出入口 ⑵按规划开通东边进口道 13 二菜场红绿灯附近,东门南路明珠宾馆附近 货运车辆无停车场地 设专门的货运车辆停放场地(停车场) 14 老城区路段 ⑴停车泊位紧张 ⑵停车泊位被长期占用,利用率低 ⑶营运小货车长期占用停车泊位 ⑴在部分老城区繁华路段实行计时停车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利用率 ⑵相临的次街道扩大停车泊位范围,增加停车泊位数量 15 东门路、北门街 ⑴路网结构不合理 ⑵部分路段未开通(断开路) ⑴拆除东门路瓶颈路段 ⑵拓宽东门桥 ⑶拆通北门街往南延伸 16 横湖、太平、方城小学、三中前路段 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接送车辆影响通行 ⑴学校实行错时放学 ⑵限制车辆接送 17 老城区部分路段 非机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小型停车泊位,小型停车位被占用 由城管部门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 18 部分配建的公用停车场地 公用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如人本超市) 要恢复公用停车场的原有功能